📄 公告原文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印发的《北海市市直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实行聘用制的实施办法》(北编办〔2013〕23号)、《关于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实行聘用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北编办〔2014〕2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充实北海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后勤服务力量,拟使用北海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后勤人员控制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
北海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热爱本职岗位,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工作认真细致,作风严谨踏实,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6.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8年8月至2008年8月期间出生);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字写作和计算机运用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应急管理后勤服务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综合后勤岗位(文印方面)1名;
2.岗位要求:负责单位日常来文、来电、信函、行政事务文件办理工作,负责会议协调安排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有两年以上应急管理相关工作经验、机关办公室办文相关工作经验人员优先,能够熟练使用党政机关综合办公系统者优先;
3.能够参与应急值班值守工作。
四、招聘流程
招聘工作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集体讨论、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经面试、考察、体检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北海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发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8月7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设在北海市应急管理局政治部(地址:北海市海城区北海大道中段169号);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材料:《北海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个人简历、工作证明、荣誉奖励等资料原件。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以电话或邮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面试事宜。考生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招聘单位将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
(四)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从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选中,依据报名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等基本信息择优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60分以上为合格。报名人数未达到3人的,则直接进入面试,有放弃面试的,可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等内容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会通过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注意保持电话畅通。面试成绩在测试结束后即时公布。
(五)组织考察
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的对象,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组织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水平、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相关资格进行复审。
考察中发现有不适合所聘岗位者,取消其考察人选资格,依次按从高分到低分由未进入考察名单者递补。
(六)体检
考察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到人社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七)集体讨论
经北海市应急管理局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经研究,确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本岗位可以空缺)。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北海市应急管理局办公楼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及时解聘。
五、薪酬待遇
按照机关后勤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六、纪律监督
1.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应聘资格的,由用人单位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或聘用资格;
4.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的,或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必须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
本公告由北海市应急管理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榆,联系电话:0779-2033506。
附件:北海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招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