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卫城分院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章
根据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卫城分院业务发展需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招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能服从管理,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8月7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含当日。
(六)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劳动教养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人员。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6.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发布于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公告时间5个工作日:2026年7月29日到2026年8月4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
1.报名时间3天:2026年8月5日至2026年8月7日(08:30-12:0013:3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清镇市卫城镇中心卫生院行政楼二楼院办公室(地点:清镇市卫城镇和平中路37号)
4.报名要求:考生须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书,提供原件审核,交复印件1份。报名登记表、学信网查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
5.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与岗位计划招聘数达不到3:1的,由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党委研究决定是否保留该岗位,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三)考核
1.考核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综合成绩总分100分,按笔试成绩(百分制)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占40%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60%+面试成绩(百分制)*40%),以上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
签到时间:2026年8月11日09:30-10:00
笔试时间:2026年8月11日10:00-11:30
笔试地点:清镇市卫城镇卫生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笔试方式: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专业能力测试,不指定任何参考资料。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2026年8月11日10:00后不得进入考场。
3.面试
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考生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报考岗位人数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各岗位综合成绩排名第一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事业单位聘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环节。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五)政审
对拟聘人员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审查。如出现政审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聘前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的人员须在医院发布聘用通知后5个工作日之内到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八)试用期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岗位职责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本招聘简章由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卫城分院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82572096
附件1:招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报名表
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卫城分院
2026年7月29日
附件1
招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 岗位 代码 | 岗位 名称 | 岗位简介 | 招聘 人数 | 学历 要求 | 学位 要求 | 专业 | 其他招聘条件 |
| 01 | 临床医师 | 从事口腔医师工作 | 1 | 大专及以上 | 无 | 口腔医学专业 |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
| 02 | 临床护士 | 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 1 | 大专及以上 | 无 | 护理专业 | 具有护士及以上资格证书 |
附件2
报名表
|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政治面貌 | 本 人 照 片 | |||||
| 出生日期 | 工作年限 | 身高 | |||||||
| 身份证号 | 婚姻状况 | ||||||||
| 已取得资格证书、执业证书 | 最高学历 | ||||||||
|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报考岗位 | ||||||||
| 通讯(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
| 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及专业 | 毕业时间 | ||||||||
| 学习 及 工作 简历 | |||||||||
| 其他 备注 说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