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根据《关于做好市县增量政策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6〕39号)要求,现将2026年乐山市沙湾区增量政策性岗位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计招募增量政策性岗位15个,人数26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2026年乐山市沙湾区增量政策性岗位招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招募对象以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为主,1991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并完全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其中,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
同等条件下依次优先招募: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困难高校毕业生(包含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本人残疾等)。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法律法规和具体招募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服从用人单位及属地人社部门统一管理和工作安排。
(三)不得报考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处分(含党纪处分、行政处分、政务处分和在大学期间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的处分等)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其他人员。
三、招募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每人限选择报考1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签署诚信承诺,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责任。
2.网络报名时间:2026年7月31日上午9:00至8月5日中午12:00,以邮箱服务器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超时到达的报名无效。
3.网络报名邮箱:swqrsj2025911@163.com,请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2026年乐山市沙湾区增量政策性岗位招募报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姓名+手机号码+报考单位+岗位编码。
4.网络资格初审:网络报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上午9:00至8月5日下午17:00,审查单位按要求对应聘人员网络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后,须及时登录报名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等报考信息。
提示: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表》时,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表》各项内容后应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初审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方式:网络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8月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3.资格审查地点: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会议室(地址:乐山市沙湾区玉龙街750号,联系电话:0833-3432456)。
4.所需材料:参加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信息表》2份(粘贴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电子照片彩打,或打印后粘贴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2寸证件照2张;
(3)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本人有效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带二维码且在验证有效期内的学历验证报告1份;
(6)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或线上政务平台下载打印的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
(7)属于优先招募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关印证材料,未提供视为不属于优先招募范围。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由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发给《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按《准考证》要求,带上所需材料于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核,未按规定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下一招募环节,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三)考核
1.考核形式: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2.考核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科目成绩为0分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募环节。
3.考核成绩:笔试成绩即考核最终成绩。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以下优先顺序确定成绩排名: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困难高校毕业生(包含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本人残疾等)。若无法区分排名的,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4.成绩公布:考核最终成绩及排名于笔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wan.gov.cn/)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核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募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具体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公告。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中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网公示5天。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空缺岗位可按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办理聘用
公示期满,且公示无异议的,由服务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岗位职责、服务期限、薪酬待遇、权利义务等内容,办理入职手续。
四、薪酬待遇
按照每人每年5万元的标准予以保障(包含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
五、服务期限
岗位服务期限为1年,自签订协议之日起计算。
六、纪律与监督
在招募工作中,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833-3433511(乐山市沙湾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募所有公告均在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wan.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须密切关注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网。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核及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募岗位的资格条件,由招募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33-3441210(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
0833-3441660(乐山市沙湾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0833-3447512(乐山市沙湾区民政局)
0833-3443312(乐山市沙湾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0833-3443586(乐山市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833-3432456(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3-3441359(乐山市沙湾区司法局)
0833-3447217(乐山市沙湾区财政局)
0833-2521038(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社会工作部)
0833-3441672(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政法委员会)
0833-3433358(乐山市沙湾区信访局)
0833-2527001(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铜河街道办事处)
0833-3446127(乐山市沙湾区沙湾镇人民政府)
附件:1.2026年乐山市沙湾区增量政策性岗位招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1:2026年乐山市沙湾区增量政策性岗位招募岗位和条件一栏表.xls
2.2026年乐山市沙湾区增量政策性岗位招募报名信息表
附件2.2026年乐山市沙湾区增量政策性岗位招募报名信息表.doc
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