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
关于2026年度招聘就业见习人员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就业见习岗位实践锻炼作用,帮助未就业青年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见习人员。
一、招聘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周岁失业青年。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三)符合见习人员身份条件,未享受过就业、创业补贴和社保补贴、未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未参加过就业见习;未经商办企业(包括担任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股东、负责人、执行董事、经理、总经理、副经理、高管、监事等),且不存在其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形。
三、见习岗位
详见附件1
四、报名材料及程序
(一)报名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报名人员须携带各学历阶段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取得专升本学历的,须一并提供专科起点及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需另外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一式2份,附件2);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4.就业创业证书编号(下载河北人社APP--服务--就业创业证申领--就失业登记查询);
5.缴纳过社会保险的16—24周岁失业青年需提前做好失业登记(下载河北人社APP--服务--失业登记--就失业登记查询)。
材料复印件提交后,不予退回。
(二)报名时间
8月6日至8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报名。
(三)报名地点
请符合条件的人员持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海港开发区管委会北楼306室报名。
(四)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条件,由见习单位组织实施资格审查。
五、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现场面试,择优上岗。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及录用
面试结束后,确定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与见习单位签订就业见习协议。
七、见习期限及待遇
见习期限一般为3至12个月。见习期间按月发放不低于唐山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每月2380元);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八、注意事项
(一)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电话号码要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个人自行负责。
(三)在招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将通过唐山海港开发区人才网(https://www.tsrcw.com/hgrcw/index.aspx)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报名咨询电话:7110100转8107
附件1:2026年见习岗位需求表
附件2: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
唐山海港开发区人社局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