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单位用人实际,决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东省龙川县殡仪馆是龙川县民政局下属公益二类正股级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26年龙川县殡仪馆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薪酬待遇
本次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龙川县殡仪馆同类岗位,办理五险一金,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四、招聘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合同实行两年一签,合同期满后,龙川县殡仪馆根据实际情况对受聘人员进行考核,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受聘人员需服从龙川县殡仪馆岗位分配调剂,不服从分配调剂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形象良好,善于沟通协调,普通话标准。
7.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服从夜间值勤安排。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六、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请于2026年8月10日上午8:30至8月14日下午17:30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gd-pa.cn/dzsys/lcmz,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的步骤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结束3天内完成网络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通过招聘系统查询审查情况,并保持电话畅通。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确认是否参加笔试
通过报名初审的应聘人员应于8月20日前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时确认视为放弃笔试。
(二)打印准考证
确认参加笔试的考生请于2026年8月30日上午8:30至9月1日下午17:3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未按时打印《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考生本人须为龙川县户籍。
3.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考试采取“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不指定用书,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委托省级专业机构统一命题,笔试内容为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2.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和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3.报考人员可在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1.对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者,同一职位(组)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2.进入资格复审人选须在面试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具体事项通知将于2026年9月20日前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3.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依招聘岗位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审查人选。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同一岗位面试人员由同一评委组在同一时段采用同一试题开展面试。
3.面试人员凭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面试对象资格审核合格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4.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四)考试总成绩及名次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2.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相同,则以面试主评委的评分高低确定名次;如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按上述名次确定办法确认名次。
八、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最终成绩、体检、考察的结果,在龙川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的同时将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递补聘用
因考生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在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递补人选。递补工作一般于招聘单位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完成。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本公告由龙川县殡仪馆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2-6755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