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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葫芦岛市连山区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8/08 09:00 ~ 2026/08/12 17:00

💰

缴费时间

2026/08/08 09:00 ~ 2026/08/13 17:00

📄 公告原文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师资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和《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葫委办发[2011]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区公开招聘教育系统教师(事业编)共30名,含初中教师10名,小学教师14名,幼儿教师6名。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相关条件详见《2026年葫芦岛市连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国家承认的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招聘岗位相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师资格条件、普通话水平、身体和心理素质。

(二)年龄要求:18至38周岁,即为1987年8月7日至2008年8月7日(含)期间出生。

(三)学习经历要求

报考人员应为具有国家承认的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四)教师资格证要求

具有岗位相应学科及级别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应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内)报考,2026年8月31日后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不予聘用。

(五)其他条件要求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信息表中限定的范围相符,专业和其他具体要求条件参照《2026年葫芦岛市连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六)不得报考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近五年内受过治安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违纪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3.曾参加过邪教组织、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4.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5.具有不宜从事教师职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的;

6.现役军人、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7.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hld.gov.cn)和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lianshan.gov.cn)发布。

后续公告在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lianshan.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https://zybm.baoming001.com/wsbm/#/guidePage?vhost=hldlsqjs2026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8月8日9时至8月12日17时。

3.报名要求: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岗位数的开考比例不小于2:1,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开考比例的,则减少或取消相应的招聘岗位,并在连山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不完整、不清晰,无法确认报名信息的,视为报名失败。

4.报名材料

(1)请报考人员按报名平台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下载打印报名平台自动生成的《2026年葫芦岛市连山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登记表》(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本人签字并按手印后(不得由他人代签)以图片的形式按要求上传报名系统。原件保存好以备资格审查。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2026年葫芦岛市连山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按要求填写信息,本人签字并按手印后(不得由他人代签)以图片的形式按要求上传报名系统。原件保存好以备资格审查。

(3)报考人员如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应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并需提交《报考人员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承诺书》(附件3)。

(4)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5.报名审查及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应于2026年8月8日9时至8月12日17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2026年8月12日17时前改报其他岗位,2026年8月12日17时之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请报考人员注意把握时间。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务必于2026年8月8日9时至8月13日17时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考试费用50元。支付考试费后务必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确认“缴费成功”才为报名程序结束。未按规定时间缴费视为自动放弃考试,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初审合格且缴费成功的人员确定为参加笔试考核人员。

6.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系统网站查询报名结果,并持续关注连山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后续《公告》,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7.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及教师职业道德等。满分为100分。

2.笔试的地点、时间及领取《笔试准考证》等信息以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为准。报考人员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和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将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并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

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将通过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

(四)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1:2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审查人员,相关事宜在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放弃者,不能进入面试,按照同一报考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分数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仅一次),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五)面试

1.面试内容:采取试讲微型课的形式。

(1)报考小学班主任岗位的考生,微型课为语文或数学科目中的一门(科目由考生自选)。

(2)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微型课为五大领域课程内容(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

(3)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微型课为对应学科课程内容。

(4)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和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除微型课外还需另外进行专业特长展示,展示时间不超过5分钟,“特长展示”内容由考生本人自行确定,所需教具由考生自行准备,如需伴奏考生自备伴奏设备(不得穿戴具有明显标记的服装)。

2.面试分数:总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予聘用。

3.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评判,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期间出现疑问当场提出,离开考场后不予受理。对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缺额不再递补,原招聘岗位数量不变。

面试人选、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通过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六)总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权重比例为4:6,考试总成绩=笔试分数×40%+面试分数×60%,总成绩并列者按照“四优先”原则依次进行排序:即①面试成绩高者优先;②学历高且学位高者优先;③师范类毕业生优先;④普通话等级高者优先。报考人员总成绩在连山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七)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连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葫芦岛市连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将在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环节,如有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由该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纳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须提供个人人事档案、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考察工作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会同各学校根据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

在考察环节,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在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示期间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学校报到,由所在单位按规定及时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在职的报考人员在被聘用前,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具体回避有关规定,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

4.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如报考人员专业不在以上目录中的,再参考《2022国考学科指导目录》和《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5.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连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429-3329015。

连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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