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及广大有志青年选择鼎湖、建设鼎湖,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肇庆市鼎湖区位于粤港澳大湾区中西部,是肇庆市中心城区重要组成部分,紧邻端州,处于以广州为中心的一小时经济生活圈。先后获评中国绿色名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中国最美生态休闲旅游名区、广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广东省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先进区。
本次参与招聘的单位是肇庆鼎湖中学、肇庆学院广利实验中学(广利高级中学)、肇庆鼎湖第一实验学校(初中部)、肇庆市鼎湖区吴大猷学校(初中部)、肇庆市第十六小学肇庆新区校区、肇庆新区中心小学(肇庆鼎湖中心小学)。上述招聘单位均为肇庆市鼎湖区教育局主管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共有18个岗位,共招聘学科教师19名,其中高中教师9名,初中教师4名,小学教师4名,教练员2名。(详见附件1《百万英才汇南粤——肇庆市鼎湖区教育局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6年8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包括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和处分期限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前一日(即2026年8月11日)。
六、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2日至8月18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8月12日9:00至8月18日16:00登录(https://v.wjx.cn/vm/PAGRZbc.aspx)进行报名,同时将《肇庆市鼎湖区教育局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dhjyjrsg@126.com。
(二)现场资格审查提供材料要求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审查提供材料要求: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除外),复印件按以下顺序叠好装订成册,原件审核后退回应聘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肇庆市鼎湖区教育局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报考人员自行从公告中下载并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3.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习的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4.最高职称证书(报考教练员岗位的,须提供教练员等级证书);
5.教育教学类比赛获奖证书和其他荣誉证书(如有);
6.在编教师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学校同意并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7.其他要求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
(2)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应聘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未列入《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具体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5)本次招聘人员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五年(含一年试用期)。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服务期内教师可在本区公办中小学校间调动。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各考试环节,应聘人员均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达指定考场进行考试,两证齐全方可参加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本次招聘按有关规定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按先笔试后面试顺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7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应聘人员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不合格应聘人员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1.笔试
(1)考试内容: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学科专业知识,其他非学科类岗位为教育综合知识,采取闭卷考试。
(2)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另行统一公布。
2.面试
(1)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时间和地点。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如拟聘岗位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在鼎湖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zqdh.gov.cn/)公布。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3)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体检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港澳居民还应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得列为拟聘用对象。
八、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经肇庆市鼎湖区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同时在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zqdh.gov.cn/)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
岗位要求(附件1),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请报考人员考试前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或现场要求。报考人员需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港澳居民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考试;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四)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鼎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老师
咨询电话:0758-2620226,欢迎应聘人员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来电咨询。
考试监督电话:0758-2623732;0758-262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