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文山州社会福利院是州民政局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
二、编外人员及所从事工作范围
本公告所指的编外人员为不具有国家事业人员身份,不纳入行政和事业单位编制的管理人员。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儿童护理人员2名、儿童教育工作人员2名、后勤工作人员1名,专业要求及岗位等条件详见《文山州社会福利院人员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设置表》(附件2)。
试用期(2个月),工资待遇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工资待遇与同岗位编外人员一致,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
凡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并同时具备《文山州社会福利院人员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设置表》(附件2)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不良诚信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4.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层次、所学专业、执业资格和其他条件。
6.年龄要求: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儿童护理人员和儿童教育工作人员岗位年满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8年8月至2008年8月期间出生人员);后勤工作人员岗位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6年8月至2008年8月期间出生)。
7.性别要求:根据《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要求6岁以上的儿童、儿童福利机构应当按照性别区分生活区域,女童应该由女性工作人员提供吃饭、穿衣、洗澡等生活照料服务,目前福利院女童居多,且福利院供养的小龄段的孩子较多,所以儿童护理人员岗位要求为女性,其他岗位性别不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具备报名条件:
1.文山州内各级财政供养的在职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以往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的。
6.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相关人员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患有严重传染疾病的;
9.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人员;
10.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11.有直系亲属、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本人曾参加过邪教组织活动的;
1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3社会公德差的,不注重提升个人品德的,有虐待家庭成员记录的,不承担赡养父母或抚养子女义务的,无责任心的;
14.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到文山州人社网下载并填写《文山州社会福利院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1)签名捺印后连同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个人征信报告等岗位要求材料一同扫描压缩(格式为JPG或PDF,图像清晰)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标题及附件压缩包文件名称格式为:姓名+招聘岗位+联系电话。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0日至8月18日。
2.报名邮箱:464582886@qq.com。
(二)报名要求
1.每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填报信息缺漏、填报错误的视为无效。
2.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招聘全过程发现弄虚作假、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通过应聘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在报考过程中如因报名人员个人信息不正确或通讯工具不畅通造成无法联系上考生的,视为主动放弃。
(四)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单位组织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后续的招聘相关环节。
(五)资格复审。初审合格者提供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开展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8月20日08:30-12:00
2.资格复审地点:文山州社会福利院二楼会议室
(六)面试
1.面试时间:2026年8月24日08:30至面试结束。
2.面试地点:文山州社会福利院。
3.面试方式。面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总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求职动机与岗位匹配度、举止仪表等方面,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未达60分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
4.体检和考察。面试结束后,按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考察由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习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应聘者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考察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5.公示。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聘人选,在文山州人社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聘用和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通知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本岗位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试用期内聘用人员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本《通告》及所附相关文件具备同等效力,请报名人员仔细阅读,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三)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招聘工作推迟的,将在文山州人社网通知说明。
(四)本公告由文山州社会福利院负责解释。
(五)报名咨询电话:0876-2816008。
八、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二)对违反考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九、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文山州社会福利院监督电话:0876-3012001。
文山州民政局机关纪委监督电话:0876-2120220。
附件:1.文山州社会福利院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2.文山州社会福利院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设置表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儿童福利院)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