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广西轻工技师学院始建于1978年,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是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国职业指导教学训练实验基地、自治区示范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优质中职学校和优质专业立项建设单位、自治区文明单位。学院在校生8400多人,教职工400多人。学院下设机电技术系、轻化工程系、商贸服务系、餐旅服务系、交通工程系、信息技术系6个教学系,开设制糖技术、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无人机应用技术、食品加工与检验等30余个特色专业。建有2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1个自治区级基地、3个自治区示范性实训基地及世界技能大赛工业4.0项目广西集训基地,设立自治区级职业技能鉴定所,覆盖60个工种,年均对外培训鉴定超1.9万人次。
学院因发展需要招聘无人机专业教师、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应用专业教师、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教师、工业互联网专业教师、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教师、形象设计美发专业教师、形象设计美容专业教师、数学专业教师、历史专业教师、宣传干事等相关人员10名。相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广西轻工技师学院编外聘用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坚定。
(二)热爱教育事业,敬业奉献,服从学校安排,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6、7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相关专业毕业,能熟练运用现代化电教设备(详见附件1)。
三、薪酬标准
薪酬待遇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0日-2026年8月19日止。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必须依次完成以下两个步骤,方视为报名成功:(1)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登记表;(2)通过邮箱报送相关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一旦提交后不得变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3.报名材料:
(1)广西轻工技师学院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求职简历(含全身照);
(3)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二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4)学历、学位证扫描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学信网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二维码须在有效期内),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以辅修专业报名的须同时提供辅修专业毕业证书和主修专业毕业证书扫描件;
(6)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7)已有工作经历的个人,需提供与工作经历相符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及相关工作证明材料扫描件;
(8)荣誉证书及其他岗位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请将以上报名材料扫描件排序后,放在一个文件夹内并压缩发送至邮箱:gxqgjsxyzp@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曾出现严重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二)资格审查
网上提交报名材料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学院将对照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及佐证材料开展审核校验。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应聘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及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有效,凡查实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或存在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信息等情形的,当即取消其应聘、聘用资格。
(三)初步筛选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学院将结合岗位任职要求、专业匹配度、相关从业经历等维度进行综合初步筛选,择优确定进入面试考核的最终人员名单。面试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入围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或初步筛选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由学院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入围人员进行试讲、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着重对应聘人员在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了解和掌握考核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情况。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应聘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应聘人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3.应聘人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五)确定拟聘人员
面试考核成绩70分(含)以上者面试考核合格,进入拟聘人员候选人名单,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从面试考核合格人员中分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为拟聘人员,并报学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审定。
(六)体检
体检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
五、待遇和聘后管理
被聘用的人员,列入我院聘用人员管理,待遇和考核管理按照我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聘用期间因学院工作需要调整岗位的,聘用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学院的安排。
六、纪律监督
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公众和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771-4820979。
七、其他事项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老师、凌老师,0771-48835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