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是在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统筹指导下,中共湖州市委建立的一所以研究生态文明理论、传播生态文明理念、指导生态文明实践、推广生态文明经验为特色的干部学院,是学习、研究和宣传马克思主义生态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两山”重要理念的重要阵地,于2017年10月29日成立,2022年入选中组部全国72家党性教育干部学院目录,是全国唯一一家以生态文明教育为特色的干部学院。学院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
学院位于文化底蕴深厚,素有“丝绸之府、鱼米之乡、文化之邦”之称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浙江省湖州市,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诞生地、美丽乡村建设发源地、“生态+”绿色发展先行地和全国首个地级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学院风景秀丽,绿树成荫,具有独特的江南园林风格。总占地面积232亩,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拥有完善的教学中心、会议中心、图书馆、体育馆、学员公寓楼、生态文明展示馆等基础设施,目前共有学员宿舍625间,床位919个、餐位1100个。
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41人,副高及以上19人(副高14人,正高5人),目前有博士15人(含在读2人),专兼职教师研究生学历占比达100%。近三年,学院实现国家级课题零的突破,立项省级及以上课题8项,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0篇,3篇咨政报告获全国政协和国家发改委内参单篇录用,8篇咨政建言获省级领导批示,连续两次获评全省党校系统优秀科研工作组织奖。因发展需要,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 招聘岗位 | 招聘计划数 | 招聘专业 | 学历(学位)要求 |
| 专任教师 | 1 | 三级专业目录哲学类:不限 或者 三级专业目录政治学类:不限或者 三级专业目录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不限 | 博士研究生 |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一般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5年8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4.户籍不限;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应聘人员须于2026年8月12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证明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7.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可报专业由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结合《2026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证明、研究方向等,由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按照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8.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1)现湖州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4)属于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5)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2日9:00—8月31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报名邮箱:zjstwm@163.com,文件名为“姓名+专业”。
3.报名材料:
(1)《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1);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时间:2026年8月13日9:00—9月1日17:00。
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由学院以邮件形式告知。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核环节。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取消招聘计划。
2.资格复审
在考核前,学院组织开展资格条件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核
考核采取科研能力综合测评、试讲、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科研能力综合测评: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业绩成果、研究能力和学科匹配度,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再进入下一环节。科研综合测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试讲: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教学能力,采取现场试讲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试讲合格分为70分,试讲不合格者,不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70分。
考核总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核结束后,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按试讲成绩高者排名在前,若再相等,现场加试。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一般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
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考察一般在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60天内完成。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经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同意后,可在相应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核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网站和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未达到要求的不再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如原单位为市内机关事业单位,且协商同意的,也可以办理交流调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三、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提供不实信息或考试过程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认定和处理。
3.应聘人员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反映。监督电话:0572-2396924。
4.其他未尽事宜由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组宣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三天门路6号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组宣人事处
联系电话:0572-2396916,2396917(乌老师、王老师)
联系邮箱:zjstwm@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