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一、医院简介
丰宁满族自治县中医院于1981年建院,现已发展成全县集医疗、教学、科研、急诊急救、康复于一体的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先后被评选为市级文明单位、先进集体、“百佳服务窗口单位”等。是河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河北北方学院实习医院;河北中医药大学扁鹊计划师承教育基地;全县中医医联体牵头组建单位。
全院编制床位490张,现有职工378人,高级职称103人,中级职称83人。现有19个临床科室,10个医技医辅科室,一个全国基层名中医工作室,三个河北省中医优势专科:康复科、肺病科、脑病科;三个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康复科、肛肠科、心血管内科,一个市级医学重点发展学科:糖尿病科。配备先进的医疗设备,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选拔综合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的专业技术人才。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用工性质:编外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3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中医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314-8088801)。
4.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等相关资格证书(有则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二维码保证在有效验证期内)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进入考试环节。
(三)考试
1.本次招聘拟采取笔试、面试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60%,由医院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实施。
2.成绩核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依照总成绩高低确定拟聘人选。
3.招聘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直接进入面试。
4.本次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合格报考人数组织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与聘用
1.对拟聘人员在丰宁满族自治县中医院院内公告栏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3个月,经医院综合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务合同并纳入常态化管理。全日制本科生及助理医师均需在入本院三年内(专科五年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注册到本院,期满未取得者自动解聘。
2.薪酬按照本院同岗位标准执行(包含基本工资、绩效薪酬、五险一金等福利待遇);社会从医人员,原有乡镇卫生院及以上医院工作年限,视同本院工作年限(需提供相关证明),按相关年度工资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代办招聘事宜,请勿轻信虚假中介信息。
2.报考人员务必保证报名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刻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3.招聘过程中,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后续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丰宁满族自治县中医院所有。
六、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丰宁满族自治县新丰路街道永安街38号-丰宁满族自治县中医院门诊楼九楼人事科
2.联系电话:0314-8088801
丰宁满族自治县中医院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