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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邑县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8/20 09:00 ~ 2026/08/26 16:00

💰

缴费时间

2026/08/20 11:00 ~ 2026/08/28 16:00

🎫

准考证打印

2026/09/02 09:00 ~ 2026/09/05 09:00

✏️

笔试时间

2026/09/05 09:00 ~ 2026/09/05 11:00

📄 公告原文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5.年龄应在38周岁以下(1987年8月以后出生),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8月以后出生);

6.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所报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一致;

7.报考限临邑县户籍岗位的考生,其落户时间须在2026年8月20日之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5.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备案制人员(含试用期);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其他所有资格条件,报名人员均须于2026年8月20日之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报名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认证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需在2026年9月30日前提交。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6年8月20日9:00—8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26年8月20日11:00—8月27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linyixian.gov.cn/)获取报名入口。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初审前多次填报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修改后需重新提交。报名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6年8月26日16:00后,尚未报名的,不能再报名;2026年8月27日16:00后,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请考生尽早完成报名,并及时查看个人报名系统审核状态,避免因各种原因错过报名修改时间。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6年8月20日11:00—8月27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6年8月20日11:00—8月28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6年9月2日9:00—9月5日9: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省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招聘计划和报名人数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三、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基础知识和所报考学科专业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临邑县教育和体育局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2026年9月5日上午9:00—11:00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考试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一并在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二)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须按要求在面试前提交《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以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未按要求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提交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

2.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4.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于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5.报考限临邑县户籍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户口本户主页、索引页和本人页。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回避情况。

(三)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面试设定最低合格线为70分,考生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面试具体要求和安排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出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出现总成绩相同者,采取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及岗位排名顺序,如笔试成绩仍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予以确定。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公布。

四、考察体检

(一)考察

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心理素质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临邑县教育和体育局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向临邑县教育和体育局书面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及时告知临邑县教育和体育局,择日安排体检。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之后环节均暂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的时间为准。应聘人员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规定的身体和心理健康条件,体检项目包含对应聘人员的心理健康测试,确保新聘教师身心健康。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三)高分先选

应聘合并类岗位的人员,通过考察、体检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公开选择该岗位规定的具体招聘单位,高分先选过程中因弃权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暂缓体检的女性考察体检人选参加高分先选。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用人单位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

招聘后续工作有关通知、公告、公示等信息将通过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考生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考生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临邑县教育和体育局变更联系电话。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临邑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534-791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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