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提高我市高校毕业生实践能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现面向全市公开招募见习人员。
一、招募岗位
(详见招募见习岗位人员计划表)
二、招募条件
离校2年内(2025届、2026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
以下情形不符合见习条件:
1.劳务派遣人员;
2.参加过就业见习;
3.有就业登记记录,有与本地或外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有在本地或外地参加社保;
4.财政供养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试并被录取);
5.在校学生(包括已参加升学考试并被录取尚未开学人员);
6.有工商注册登记记录,已注册任何经济实体,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法人代表、监事、理事、股东、财务等;
7.其它相关文件规定不符合参加就业见习的情形。
三、见习期限
见习人员见习期限为12个月,截止2027年8月31日。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
四、见习人员待遇
(一)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2000元/人/月;
(二)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00元/人。
(三)安排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就业见习管理工作,委派专人作为见习指导老师。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时间:2026年8月19日—8月21日17:00(额满为止);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点击以下链接(https://f.wps.cn/g/VjsWArmD/)或扫描下面二维码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招募方式:资格初审合格后,按照“总量控制、科学规范、人岗相宜、提升能力”的原则,根据见习岗位需求等情况进行岗位匹配。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由本见习单位结合专业相关、报名先后顺序等情况自主确定。
六、见习、管理及使用
(一)由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专业及特长和见习单位岗位要求进行初审,报送裕安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复审,复审合格者与见习单位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并安排上岗。见习人员由见习单位管理使用,见习人员因各种原因终止见习的,需提前三天向见习单位报备,见习单位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裕安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二)见习人员在见习期内允许参加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基层服务项目和其他用人单位的招募、招聘。
七、咨询
咨询电话:0564—3309712
附件:1.皖卫附院2026年见习岗位招募计划表
2.六安市裕安区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
202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