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医务人员队伍结构,提升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运行质效,经研究决定,在卫健系统公开引进优秀卫生专业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原则。
二、引进对象
自愿申请到稷山县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三、引进单位及岗位类别
本次计划共引进优秀卫生专业人才28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四、引进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过硬,职业道德修养良好,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年龄要求分为三类:35周岁(1990年8月17日以后出生)及以下,40周岁(1985年8月17日以后出生)及以下,45周岁(1980年8月17日以后出生)及以下,具体以岗位要求为准。
(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对应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
(四)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
(六)现工作单位及编办、人社、卫健等部门同意调动。
(七)服从组织对单位、岗位安排及职称聘任的相关意见。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干部人事档案存疑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引进程序
引进工作由编办、人社、财政、卫健等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本次引进公告通过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xjs.gov.cn)发布。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报名人员本人填写《稷山县2026年公开引进优秀卫生专业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经所在工作单位及编办、人社、卫健部门签署意见后,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见附件3),进行资格初审。
(三)外调考察及资格复审。由编办、人社、财政、卫健等部门组成联合考察组,前往拟调入人员现工作所在地的编办、人社、卫健等部门,对其现实表现、业务能力、人事档案和编制使用等情况进行审核考察。
(四)确定初步人员名单。根据考察结果和具体岗位设置要求,确定初步人员岗位名单。如岗位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引进名额,不形成竞争,直接确定人选;如同一类岗位出现竞争则按以下原则处理:同等条件下全日制学历高的优先;其次获得“山西省优秀医师”“山西省名中医”荣誉的优先;再次聘任卫生专业技术职务等级高且取得时间早的优先。
(五)体检。由县卫健局组织拟定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六)研究。按照人岗相适、编制性质对等的原则,提出岗位安排建议,提请县委编委会研究。
(七)公示。拟调入人员在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楚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八)入职。公示无异议后,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履行相关入职手续。
六、其他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引进条件等情况,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拟引进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商调个人档案及人事编制、工资、社保手续的,以及规定时间内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引进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协议,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本次卫生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次引进工作由稷山县2026年公开引进优秀卫生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日期:2026年8月20日至8月26日
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稷山县卫生健康局306室
咨询电话:1503543000113994883866
稷山县公开引进优秀卫生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