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进一步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提升青年职业能力,石屏县政务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见习人员3名,岗位为综合服务岗。
二、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为12个月,期满后根据见习表现出具见习证明。
三、招聘条件
(一)见习对象: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即2025届、2026届高校毕业生;16-24周岁失业青年。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如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Word、Excel等),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已经登记就业、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已参加单位社会保险、已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已有营业执照登记注册或已有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经历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见习条件的人员。
四、见习待遇
(1)见习补贴:1870元/月。
(2)保险保障:见习期间,我局将统一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见习人员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
(3)见习指导:安排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对见习人员进行工作指导,帮助其提升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资料: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石屏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进行现场报名。
(3)报名时间:自2026年8月21日至2026年8月31日止,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可到石屏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报名。
六、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我局将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参加后续选拔环节。请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导致错过选拔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选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参加我局组织的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综合素质、沟通能力、专业知识及对见习岗位的认知等。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见习录用:根据面试成绩,结合岗位需求,择优确定见习人员名单,并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见习人员按照见习协议要求到岗见习。
七、见习管理
(1)见习人员应遵守见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见习单位的工作安排和管理,认真履行见习岗位职责。
(2)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如违反见习单位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见习岗位工作的,见习单位有权解除见习协议;见习人员因个人原因需提前结束见习的,应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见习单位。
八、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取消见习资格。
本公告由县政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3-3174974(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