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高速运营公司),前身为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2016年由事业单位转制为国有企业。公司总部位于沈阳,在辽宁省14个地市设有18家分子公司,共有员工1.3万人。公司主要负责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取;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养护、维修管理;日常及突发事件的指挥调度;路产保护及安全应急管理;高速公路新建与改扩建项目中机电系统部分的建设管理等。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收费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5年8月31日至2008年8月31日(含)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招聘岗位信息表)。
(八)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1.受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党纪、行政处分,尚处影响期内的;
3.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4.有其他情形影响录用的。
二、招聘岗位及薪资待遇
本次招聘收费员30人,具体信息如下:
(一)工作地点较偏远,需自行解决通勤和住宿。具体各收费站工作地点如下:
1.鞍达收费站,鞍山市铁西区宁远街道孙青堆村东北侧,鞍台高速K0+225处。
2.唐马寨收费站,辽阳市辽阳县唐马寨镇南,鞍台高速K13+232处。
3.三块石收费站,辽阳市辽阳县唐马寨镇三块石村西侧,鞍台高速K21+937处。
4.黄沙坨收费站,鞍山市台安县黄沙坨镇北、大张南侧,鞍台高速K33+470处。
5.台安南收费站,鞍山市台安县南侧,鞍台高速K47+313处。
(二)工作时间:综合计算工时制(倒班制,需上夜班)
(三)薪资待遇:薪酬包括职级工资和绩效工资,每月税前工资约3000元;缴纳七险二金。
三、应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https://lngscz.zcbaoming.com。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及相关附件。应聘人员需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注册,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全部材料:(1)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2)身份证扫描件;(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4)有效期内各学历阶段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招聘报名起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8时至2026年9月4日17时。逾期报名无效。
3.资格审查。报名期间,辽宁高速运营公司将对报考进行审查,确定进入笔试的人选。2026年9月7日8时起报考者可登录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如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比例达不到1:3,视为该岗位不能形成有效竞争,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的招聘。
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审查结果不另行通知。
4.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招考岗位。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5.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6.请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提交后无法更改。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阅卷结束后,辽宁高速运营公司根据成绩汇总分析,分岗位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对超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各岗位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现场资格审查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通过报名系统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三)资格现场审查
对应聘者报考的基本条件、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进行全面审查。审查时请携带以下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逾期未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主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签字的报名登记表1份、准考证1份。
2.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期内各学历阶段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纸质版1份;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纸质版及查询证明(查询网址:https://zwfwbl.cscse.edu.cn/homeView/contactUs?type=2)。
3.征信证明原件1份。
4.无违法犯罪证明(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派出所开具)1份。
对因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导致岗位空缺的,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对所提供材料负诚信责任,如被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被取消录用资格,已经入职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面试
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报名系统中查询。若面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面试不合格,无论总成绩为多少,均不予聘用。应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者,组织加试确定。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须在公司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到指定医院、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2.考察。考察由公司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和招聘背调等方式,全面考察候选人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及亲属回避情况。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如果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拟聘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结果,经辽宁高速运营公司内部决策程序确定拟聘人选。
(七)公示
拟聘人选确定后,在辽宁省国资委网站、辽宁省交投集团网站、阳光国企平台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录用
对首次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各岗位考务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接受咨询的时间为报名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确认无异议后进行申报。
(四)应聘人员须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出现纠纷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五)后续招聘工作信息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者,必要时在辽宁省交投集团网站上发布。应聘人员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有效,如因应聘人员通信不畅而引起的信息传递问题,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附件:
辽宁高速运营公司2026年操作岗社会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