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了夯实医院人才基础,推动医院全面转型发展,依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琼人社规〔2021〕24号)、《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和员额制工作人员。
一、医院基本情况
海南省老年病医院隶属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着老年病预防、治疗、康复、干部保健、健康管理以及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助等职能。
二、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编和员额制工作人员6个岗位共计11名,其中事业编专业技术岗位2个2名,员额制专业技术岗位4个9名。具体详见《海南省老年病医院2026年考核招聘事业编和员额制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8.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结束日,年龄按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年龄38周岁(含)以下(1987年3月23日以后出生),年龄45周岁(含)以下(1980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见附件1,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精神,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hrss.hainan.gov.cn/)、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st.hainan.gov.cn)、海南省老年病医院官网(https://www.hnslnbyy.cn/)同时发布公开招聘信息,明确招聘的岗位、人数、学历、专业、年龄等所需资格条件等。后续招聘工作中的延长报名公告和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信息在与招聘公告相同范围内发布。其他公告在海南省老年病医院官网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考核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省老年病医院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考核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海南省老年病医院2026年考核招聘事业编和员额制工作人员报名表》,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信息填报不实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核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3月25日9:00至3月31日17:00
报名网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8896
3.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2MB)
(1)《海南省老年病医院2026年考核招聘事业编和员额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手写签名后并扫描上传);
(2)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正反面在同一页面)复印件,户口本(户主与本人页)扫描件;
(4)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相关证明;
对于国内院校毕业生应聘人员,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代码或名称因教育部专业目录调整、院校专业设置变更等原因,与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名称不一致的;对于国(境)外留学归来的应聘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名称存在差异(例如:翻译名称不一致、专业分类标准不同等)的,上述两种情况将由我院的招聘领导小组进行专项审核,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所学专业课程清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研究确定其是否符合专业报考资格。除上述情况外,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的代码及名称须与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及名称一致。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zhzxgk/)上关于本人的信用查询结果;
(7)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扫描件,如职称证书、规培合格证书、科研业绩及其他证明材料等。
(8)报考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上传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见附件4)。
(9)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与劳动/聘用合同相对应的养老保险清单、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工作证明。
(10)《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手签并扫描,见附件3)。
2. 资格审查及查询
(1) 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注意:以上提供材料必须完整,招考单位无提醒补齐义务,未完整提供的,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网上报名系统在2026年3月31日12时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2026年3月31日17时前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不能参加考核,系统将在2026年3月31日17时准时关闭。
(2) 资格复审
被考核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报名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接受审查,并递交《考生诚信承诺书》原件。对未能提供原件、原件与报名材料不一致或原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人员的考核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因电话不畅,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组织考核
1.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和考核公告。
2.方式:考核招聘岗位依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文件有关规定,采取考核办法进行。
①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5或7名专家组成,从本院和其他单位专家中抽调,其中本单位和主管部门的人员不得超过60%。
②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个人陈述或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考核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招聘岗位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成员表决通过,方可列为体检和考察人选。未获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成员表决通过,取消该报考人员的体检和考察资格。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考核结束后,考生现场签字确认考核成绩。考核成绩在海南省老年病医院官网公布。
注意事项:考核时未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人选名单在海南省老年病医院官网公布。
2.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由海南省老年病医院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加海南省老年病医院统一组织体检的,体检费用由海南省老年病医院承担。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7天内向海南省老年病医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参与陪同,复检只能进行1次。
4.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海南省老年病医院抽调有相关经验的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到应聘人员原工作、学习单位或常驻地,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可在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或根据海南省老年病医院实际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递补名单在海南省老年病医院官网发布,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
(五)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人选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南省老年病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老年病医院和海南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共同组织调查处理,并将结果及时报送给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海南省老年病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南省老年病医院官网发布。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未能按期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六)核准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海南省老年病医院及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核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经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海南省老年病医院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七)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海南省老年病医院将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拟聘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限内报到的,海南省老年病医院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所属编制类型分别纳入海南省老年病医院事业编制和员额编制,海南省老年病医院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招聘的事业编制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员额制人员参照国家和海南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福利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在岗位聘用、职称评定、考核奖惩、薪酬分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解除聘用等方面统一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参照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列管理。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应聘人员在报名时与海南省老年病医院职工或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其他单位人员存在近亲属关系的须主动报告。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1.海南省老年病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0898—65873161、65872607(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2.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0898—65388323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98-65336895(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六、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898—65986708、0898—65986709(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6755313、0898—66738902(工作日9: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