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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下半年省社会主义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9/07 09:00 ~ 2026/09/11 18:00

💰

缴费时间

2026/09/15 ~ 2026/09/15 18:00

🎫

准考证打印

2026/10/14 ~ 2026/10/16

✏️

笔试时间

2026/10/17 08:30 ~ 2026/10/17 12:00

📄 公告原文

为做好2026年下半年省社会主义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2026年下半年省社会主义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表中的“38周岁以下”为“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四)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26年9月7日9:00至9月11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一)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安徽省2026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经安徽政务服务网验证后开始报名,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后,填写《安徽省2026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且应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报考人员报名后,9月14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9月14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9月15日18: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照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政策,但需先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并于9月18日至9月20日,按照要求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退费入口报送所需证明材料,经与国家相关平台数据比对、审核无误后减免笔试费用。减免笔试费用所需证明材料,请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看。

(三)笔试开考比例。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缴费成功但因招聘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17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再补报。

五、统一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门科目满分均为150分,所有考生均需参加。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为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考试时间为2026年10月17日(周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报考人员可于10月14日至16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合肥市。

笔试成绩确定后,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成绩公布后7日内,报考人员可登录省社会主义学院网站,查询岗位成绩排名情况。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成绩总分150分。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参加专业测试资格。

六、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一)2026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等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二)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及潜能等,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顺序于面试当日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专业测试通知书(均为原件)。

根据结构化面试需要,设立面试考官组,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5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八、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按照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统考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考试最终成绩合成确定后在省社会主义学院网站上公布。省社会主义学院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九、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省社会主义学院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考察要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等要求进行档案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等内容,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聘用程序;对发现不符合规定报考资格条件的,不作为拟聘用人选。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拟聘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社会主义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省社会主义学院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委组织部办理有关聘用备案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纪委监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省社会主义学院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本《公告》由省社会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招聘岗位专业审查主要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等。

政策咨询电话:0551-62241862(省社会主义学院人事处)

考务咨询电话:0551-63457903(省人事考试院)

纪检监督电话:0551-62241998(省社会主义学院机关纪委)

上述政策、考务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省社会主义学院

2026年8月27日

事业管理岗社会主义学院20260826.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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