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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政协委员联络和信息服务中心关于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的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9/01 ~ 2026/09/04

📄 公告原文

根据工作需要,屏山县政协委员联络和信息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募1名就业见习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名额

屏山县政协委员联络和信息服务中心就业见习人员1名。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本科及以上学历,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工作、积极主动,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服务意识,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3.熟悉电脑操作,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单位日常管理安排。

5.报名人员必须未参加过就业见习,已经参加过就业见习的或者曾参加工作购买过社会养老保险的,不能参加见习。

6.报名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

三、招募程序

(一)报名

本次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任何费用。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1日至9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邮箱:774551400@qq.com。

3.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户口本、有效身份证、高校毕业证扫描件(上传扫描件)。

(2)《四川省就业创业电子证》(非四川籍提供失业登记证等证明材料)(上传扫描件)。

(3)见习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1寸蓝底证件照。

(二)考试

本次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开考比例为2: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务必保持通信畅通。

(三)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见习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见习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拟见习人员出具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的体检报告,如出现拟见习人员放弃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可依排名递补。

(四)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待遇及管理

(一)取得见习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就业见习协议,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见习资格。见习期间,见习人员不属于本单位职工,不建立劳动关系。

(二)见习期限:3至12个月,实际完成见习时间不足3个月的,不予支付见习生活费。见习时间满3个月但未完成见习协议期限的,离岗当月不予支付见习生活费。

(三)见习生活费:2200元/月。见习期间,见习单位提供伙食补助,不提供住宿,只购买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缴纳社保和公积金。见习人员可按规定报销差旅费。

五、其他

(一)见习人员按照《关于印发〈宜宾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宜人社规〔2025〕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屏山县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屏人社办发〔2023〕48号)进行管理。

(二)因违法违纪、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者予以解除见习协议。用人单位因政策原因或不可预见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协议的,协议终止。

(三)见习人员协议期内如通过事业单位、公务员等就业招考,见习自动终止。

六、本公告由屏山县政协委员联络和信息服务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咨询屏山县政协委员联络和信息服务中心。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0831-5721262。

附件:

1.屏山县政协委员联络和信息服务中心见习人员报名信息表

2.屏山县政协委员联络和信息服务中心就业见习岗位计划表

屏山县政协委员联络和信息服务中心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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