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因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盐亭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和名额范围
此次计划招聘勤务警务辅助人员30人(交管大队管理岗位,反恐特警大队、派出所一线执勤岗位,需24小时值班备勤、维稳处突)。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公安事业,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年龄范围:年龄18-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26年8月31日);
(三)居住范围:应聘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绵阳市内户籍且在盐亭范围内有固定住所;
(四)文化程度: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应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体条件:男身高在1.70米以上,体重50公斤-90公斤;女身高在1.58米以上,体重45公斤-60公斤。裸眼视力均为4.8以上,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口吃、色盲、色弱、纹身、重度扁平足;
(六)公安英烈配偶及子女、退役转业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身高、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优先聘用。
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三)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四)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五)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六)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七)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八)提供虚假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九)国家规定的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11日(上午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盐亭县公安局政工室(县公安局机关5楼509室)。
3.报名资料:报名时应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原件,并自备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及一寸近期彩色白底免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2张;银行个人征信报告(详细版)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打印件;系退役转业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应持有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1.体能测试。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统一参加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要求开展,测试项目:1000米、纵跳摸高、4×10米往返跑。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所测项目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合格,但不计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笔试和面试环节。
2.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和笔试。(面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简单写作;面试内容为: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笔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并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式计算总得分。
(四)体检、政治考核
1.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程序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盐亭县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政治考核。体检合格者,由盐亭县公安局发放《辅警政审表》,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程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及政治考核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
五、待遇
拟聘用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为期1周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进行试用,试用期发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方可正式上岗;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一)工资待遇。预计月收入3000元至4000元(含基本工资、层级工资、绩效工资、补贴、按国家政策购买的五险一金。)。
(二)其他相关待遇。辅警人员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制度、年度健康体检、相关慰问、工会相关待遇。工作期间因公受伤、致残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享受待遇。
(三)可参加其他招录考试。聘用期间,辅警人员经单位同意,可以参加行政、事业等单位的招聘考试,被录用的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聘用期间,因聘用人员违反用人单位的有关纪律规定,用人单位可按规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盐亭县公安局负责解释。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咨询电话:0816-7223170
监督电话:0816-7222571
盐亭县公安局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