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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第五医院(陕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8/31 ~ 2026/09/11 07:30

📄 公告原文

按照西安市第五医院医院发展要求,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根据岗位需求,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招聘结果、试用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或不良职业行为记录。

2.爱岗敬业、服务意识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团队协作精神强;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

4.具有适应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

5.应聘者年龄要求(见具体岗位表),年龄计算截止时间至2026年8月28日。

三、具体岗位名称及要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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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材料

报名时间:2026年8月31日—9月1日17:30,报名者将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最高学历为非全日制教育的,需提供全日制学历)、学位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相关资格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其他所报考岗位需要的证件,按顺序全部扫描至一个PDF文件中(PDF命名格式为“报考岗位”+“姓名”),发送至邮箱:719149461@qq.com(邮件名为“报考岗位”+“姓名”)。

请仔细按照要求进行邮件发送,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命名不正确或PDF文件内容有缺失者,视为报名无效,切勿重复报名。如无回复,视为未报名成功,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等行为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安排

1.通过资格初审,综合条件筛选后进入考试环节者,考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医院将通过邮件回复的形式通知。未进入考试环节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为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不指定教材,面试为综合素质考核。护理岗位及特殊岗位招聘考试还包括技能操作考核。

(四)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先后(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为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由医院人事科负责通知进入体检的人员及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期间接受单位或个人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反馈异议,若异议属实取消聘用资格;若不成立则反馈调查结果。

(六)注意事项

1.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由医院人事科通知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若考试结束15日内未接到通知即为未被录用,医院不再另行通知。

2.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9-84696338

本次招聘公告仅通过西安市第五医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告发布,其他途径均未获得我院授权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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