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公告
为及时有效缓解现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难题,以凸显公益性岗位“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属性,结合用人单位需求,现公开招录一批公益性岗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益性岗位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优先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中的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退役军人。同时,结合就业困难人员学历、专业、履历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安置到有需求的用人单位。录用名单将在鸡泽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县人社局组织用人单位与就业困难人员对接上岗。
二、招聘对象
经我县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人员岗位安置
根据用人单位需求,拟开发12个公益性岗位,主要用于城乡公共管理服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四、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无社保记录。
(四)未进行就业登记、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未在企业担任股东、监事、理事等任何职务。(可通过本人微信小程序“电子营业执照-其他应用-投资任职情况查询”)。
(五)公告发布之日前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且按照有关规定每半年主动联系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本人就业或失业状况的。
五、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6年8月31日-9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鸡泽县人民路东段行政中心7号楼2楼222房间现场报名,不设立其他代理点,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报名联系电话:0310-7518201
六、报名所需材料
1、鸡泽县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
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就业创业证,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近期小二寸蓝底照片2张。
七、岗位待遇
招聘的公益性岗位,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原则上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补贴包括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保险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
八、日常管理
根据有关要求,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负责与招用的辅助性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
附件:鸡泽县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