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金溪县殡葬服务中心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年龄要求和证书条件要求;
5.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参与招聘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或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二)招聘岗位及任职要求
1.年龄45周岁以下;
2.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
3.具备3年以上驾驶经验,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无吸毒违法行为记录,驾驶证状态正常,熟悉道路交通法规及日常安全驾驶规范;
4.有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驾驶员从业经验,同时掌握电子刻碑、基础电工技能者优先录用;
5.能够适应夜班工作,身体健康,需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工作认真负责,细心细致。
6.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车辆;
7.负责遗体、冰棺接送转运工作;
8.完成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本次招聘年龄计算方法为: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1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获取的时间截至2026年9月1日(含)。
二、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2日至2026年9月9日17:00(2)报名地点:民政局302室蒋子恺处
(3)报名材料:身份证、驾驶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健康证、驾驶经历相关证明(有相关经验者提供),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请参与招聘人员在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岗位报名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或未能提供完整报名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后果自行负责。请参加招聘人员仔细阅读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如因不符合条件或报名资料不全者被取消资格的,责任自行承担。
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可按实际报考合格人数正常进入面试,但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低于合格线者可不予聘用。
(二)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参与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参与招聘人员在招聘时如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参与招聘人员经核准招聘资格确认无误后方可参考,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参与招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在面试过程中,考官组认为拟招聘岗位人员均无法达到岗位匹配要求或面试成绩低于70.00分的,可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核减招聘计划)。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相同的,以学历高者优先,如亦相同,以从事专职驾驶员相关工作年限高者优先(提供相应证明)。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拟聘人员自行承担,未到场体检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全部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工作岗位的,取消考察资格。
(五)考察
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金溪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因拟聘人员考察、体检、公示不合格的,或主动放弃聘用的,或试用期内无法胜任工作岗位,金溪县殡葬服务中心有权予以解聘,由金溪县民政局会议研究决定人员补录事宜。
(七)递补
若参与招聘人员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回避要求
招聘领导小组工作人员直系亲属不予录用;与县民政局在编人员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报考人员须主动备案。
三、用工方式及工资待遇
此次聘用人员为单位编外工作人员,其试用期管理、社会保险待遇、薪资待遇及绩效考核参照金溪县殡葬服务中心现有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由金溪县民政局组织实施,如有咨询事项,可在工作日内(8:30-12:00、14:30-17:00)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一)报名咨询:18317946466(蒋主任)
(二)本公告解释权归金溪县民政局招聘领导小组所有。
金溪县民政局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