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宜宾市公安局三江新区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禁毒工作者和流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报考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弄虚作假责任自负。
(二)招聘岗位、名额
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详见附件《宜宾市公安局三江新区分局2026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辅警、禁毒工作者和流管员岗位表》。
(三)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中等体型(BMI指数标准为18.5-23.9),无残疾、口吃、色盲、重度色弱、重听;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四肢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无纹身或驼背,无精神类疾病,无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身心疾病。
3.服从单位工作安排,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4.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例:“最大年龄:35周岁”,指截止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6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9.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劝退、解聘的,或曾在宜宾市内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辞职不满2年的;
10.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未在报名当日取得相应学历证、学位证的人员;
12.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优先招聘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退役士兵。
若同时出现优先招聘条件的,符合条件较多的优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若数量相同以序列号顺序优先确定。
三、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首先进行身高测试,身高测试通过后方可正式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6年9月7日至9月9日(上午9:30—11:4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三江公安分局机关一楼接待室(宜宾市翠屏区泰兴街77号)。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填写《宜宾市公安局三江新区分局2026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辅警、禁毒工作者和流管员报名表》(见附件2)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表上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资料。
(四)资格审查:提供报名资料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方能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报名表必须粘贴近期1寸免冠照片,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考试
(一)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项目:男子为1000米,女子为800米。
2.体能测评合格标准:详见下表,测评次数只有1次。
| 组别 | 科目 | 合格标准 | |
| 30岁(含)及以下 | 31岁(含)及以上 | ||
| 女子 | 800米 | ≤4分50秒 | ≤5分00秒 |
| 男子 | 1000米 | ≤4分50秒 | ≤5分00秒 |
3.体能测评时间、地点:体能测评时间为2026年9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三江公安微信公众号。
体能测评成绩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三江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面试
比照体能测评合格标准,分岗位依据体能测评成绩高低,按照招聘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体能测评成绩相同的,则并列进入面试程序,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实际参加体能测评考生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体能测评合格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5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的领取、面试成绩的公布,请关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三江公安微信公众号。
(三)总成绩
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五、体检、考察、递补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若有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则优先进入体检程序。若优先招聘条件相同或无优先招聘条件的,则以体能测评成绩优先进入体检程序。
2.体检有关事项。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除本《公告》第二条“招聘岗位、名额及报考基本条件”第二款“报考基本条件”第二项“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身高、视力要求外,其余体检项目、标准及操作办法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结果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详见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三江公安微信公众号。
(二)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为提高本次招聘工作效率,体检、考察同时进行,体检、考察均合格的,可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三)递补
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单、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一)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一)根据公示结果,经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二)受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含岗前培训),试用期(执行试用期工资)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被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待遇
辅警岗位待遇按照《宜宾市公安局三江新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禁毒工作者岗位待遇按照《宜宾市公安局三江新区分局禁毒工作者工资标准》执行,流管员岗位待遇按照《宜宾市公安局三江新区分局流管员工资标准》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参照有关人事考试纪律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831-3621783。
十、其它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或宜宾三江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公告由宜宾市公安局三江新区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1-3621651
附件:
1.宜宾市公安局三江新区分局2026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辅警、禁毒工作者和流管员岗位表
2.宜宾市公安局三江新区分局2026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x
宜宾市公安局三江新区分局
2026年9月3日
| 宜宾市公安局三江新区分局2026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辅警、禁毒工作者和流管员岗位表 | |||||||||
| 职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招聘名额 | 性别 | 最大年龄(周岁) | 身高/视力要求 | 学历(学位) | 条件要求 | 岗位简介 | 备注 |
| 1001 | 辅警(一) | 5 | 男 | 35 | 净身高170cm及以上,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4.8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协助民警从事办公室文秘、文稿协作、日常行政事务及其他警务辅助工作。 | 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工作地点在主城区,由分局统一分配岗位。 | |
| 1002 | 辅警(二) | 11 | 男 | 35 | 净身高170cm及以上,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4.8 | 本科及以上 | 协助民警开展执法勤务和其他勤务活动。 | 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工作地点在主城区,由分局统一分配岗位。 | |
| 1003 | 辅警(三) | 2 | 男 | 35 | 净身高170cm及以上,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 | 大专及以上(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及以上) | 取得B1及以上驾驶证。 | 协助民警开展执法勤务和其他勤务活动。 | 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工作地点在主城区,由分局统一分配岗位。 |
| 1004 | 辅警(四) | 1 | 女 | 35 | 净身高155cm及以上,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4.8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协助民警从事办公室文秘、文稿协作、日常行政事务及其他警务辅助工作。 | 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工作地点在宋家镇。 | |
| 1005 | 辅警(五) | 1 | 女 | 35 | 净身高155cm及以上,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4.8 | 本科及以上 | 协助民警开展执法勤务和其他勤务活动。 | 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工作地点在江南镇。 | |
| 1006 | 辅警(六) | 2 | 男 | 35 | 净身高170cm及以上,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4.8 | 本科及以上 | 协助民警开展执法勤务和其他勤务活动。 | 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工作地点在江南镇。 | |
| 1007 | 辅警(七) | 2 | 男 | 35 | 净身高170cm及以上,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4.8 | 大专及以上(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及以上) | 需取得C1及以上驾驶证。 | 协助民警开展道路交通管理等相关工作。 | 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由交管直属五大队统一安排。 |
| 2001 | 禁毒工作者 | 2 | 男 | 35 | 净身高170cm及以上,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4.8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协助民警开展禁毒及其他勤务等相关工作。 | 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工作地点在主城区,由分局统一分配岗位。 | |
| 3001 | 流管员 | 1 | 男 | 35 | 净身高170cm及以上,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4.8 | 大专及以上(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及以上) | 协助民警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及其他勤务工作。 | 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工作地点在宋家镇。 | |
| 3002 | 流管员 | 1 | 男 | 35 | 净身高170cm及以上,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4.8 | 大专及以上(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及以上) | 协助民警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及其他勤务工作。 | 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工作地点在罗龙街道。 | |
| 合计 | 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