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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萍乡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9/07 09:00 ~ 2026/09/12 17:00

🎫

准考证打印

2026/09/15 14:00 ~ 2026/09/19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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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时间

2026/09/19 09:00 ~ 2026/09/19 11:00

📄 公告原文

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相关规定,萍乡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此次计划招聘勤务辅警岗27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6年萍乡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90年9月4日至2008年9月4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符合《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考勤务辅警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报考人员应在2026年9月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体能素质;

8.因工作职责和岗位需要,部分岗位设置性别要求(详见职位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招聘人员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上述人员报考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首个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再续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酒驾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1.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被辞退或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2.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员所在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全市公安机关列入用人额度管理的在职辅警,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可于2026年9月7日9:00-9月12日17:00通过电脑登录萍乡人事考试网(http://0799.jxpta.com)相关报名专题进行报名,按提示流程操作,据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等,进行诚信报名。

(2)实行网上诚信报考制度,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件等资料。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招聘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参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时间截至9月13日17:00。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缴费视为放弃报考。缴费成功之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4)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成功的考生可于2026年9月15日14:00至9月19日9:00期间登录萍乡人事考试网相关报名专题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于2026年9月19日9:00-11:00,具体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保卡)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主要为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以及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履职相关知识等。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本次考试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公布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比例不足时,笔试成绩合格者均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三)现场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学历、年龄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人员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萍乡人事考试网),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如下:

(1)笔试准考证、报名表(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还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认证流程需在报名前完成,逾期视为不符合条件);报考限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5)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与职位资格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

3.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从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经递补后,仍未达到拟入闱资格审查规定的比例时,则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届时以电话通知递补入闱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再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无法接通等原因产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体能测评

1.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入闱体能测评,入闱体能测评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未按要求参加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勤务辅警体能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跑和纵跳摸高,三项合格的视为通过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采用达标制,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见附件2)执行。

2.考生应当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自愿参加体能测评,同时签订体能测评承诺书。如本人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测评的,应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3.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后续面试环节,因体能测评不合格及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从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如遇同分情况,一并递补,递补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体能测评。

(五)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的人员,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入闱面试,如入闱比例不足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线为70分,内容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3.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4.修正系数。同一职位不同面试分组的,参照公务员面试相应标准,引入修正系数计算面试最终得分。修正系数=同一职位所有考生平均分/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平均分。最终面试成绩=个人原始面试成绩×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修正系数。考场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7位数,第8位按四舍五入处理。修正系数计算时需去除面试成绩异常数据(小于40分或高于90分),以免影响修正系数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5.考生综合总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最终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如遇末位同分情况,原则上先按《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6.公布入闱体检人员名单,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1.入闱体检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指定体检机构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行承担,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勤务辅警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见附件3、4)执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和心理素质测试。

3.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产生缺额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缺额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替补。如遇同分情况,原则上先按《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参加政审考察。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有关规定,突出政治标准,对考生开展全面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缺额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缺额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如遇同分情况,原则上先按《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八)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收到影响聘用的问题线索,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次招聘未录用人员,面试合格人员的岗位资格保留至下一次招聘公告发布前一日(岗位资格保留时间不超过1年,时间自面试成绩发布之日起计算),期间因减员产生岗位空缺时,根据工作需要,可在相应岗位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合格后,予以聘用。综合总成绩相同的,先按《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确定。

(十)薪酬待遇

薪酬和其他福利待遇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新聘用辅警试用期三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评定层级,从次月起享受对应层级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辞职(离职)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将通过萍乡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9.jxpta.com)、萍乡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萍乡公安”公布,后续请注意关注网站公告,或在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1.政策咨询电话:0799-6776755。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99-6791980。

3.监督电话:0799-110。

(二)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招考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文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

(五)关于各项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问题。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除公告已明确或另有规定外,均为2026年9月1日。

(六)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七)以上环节实施时,如因工作实际需要调整的,另行公告。

五、本公告由萍乡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1.萍乡市公安局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

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doc

3.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doc

4.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doc

萍乡市公安局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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