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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9/07 08:00 ~ 2026/09/11 17:30

📄 公告原文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始建于1927年,是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急诊急救、公共卫生服务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新都区区域医疗中心,有育英路和南街两个院区。

医院占地约143亩,建筑总面积约13.3万㎡,编制床位750张,开放床位955张,现有职工1284名,其中高级职称182名,硕士、研究生155名。现已建成四川省医学甲级重点专科1个(医学检验科),成都市医学重点专科5个(重症医学科、泌尿外科、护理学科、超声影像科、心血管内科);立项成都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2个(儿科、病理科)。

医院是国家级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医院、县级医院医学装备全程管理指南改革试点单位,已通过国家胸痛中心标准版认证、国家县域慢病管理中心认证,获评中国创伤救治中心建设单位。是四川省医院协会县级医院运营管理委员会主委单位、四川省医院协会县级医院分会检验专业委员会主委单位;成都市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基地,成都医学院、川北医学院教学医院,新都区征兵体检、高考体检定点单位。

现根据医院业务发展情况,拟公开招聘编外人员39名,相关信息如下:

一、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进行。

三、招聘计划和职位

拟招聘编外人员39名(详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诚信,吃苦耐劳;

2.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服从安排,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3.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等证书;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或技能;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7.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8.其他不宜参加公开招聘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6年9月7日8:00至2026年9月11日17:30(工作时间)。

3.报名地点: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育英路院区科教楼四楼组织人事部办公室

4.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岗位应聘表》(详见附件2);

(2)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

(4)执业证书、资格证书、相关专业规培证书(证明);

(5)本人户籍所在辖区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四川省内的可在“天府通办”APP申领);

(6)各级各类荣誉证书等。

因填写不准确或不完善等情况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当即取消资格。

5.请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6.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流程,由医院组织人事部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资格初审、综合测评资格审查、考察环节复核最终确定;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7.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的可发布补充公告延长报名时间。

(二)考试与考核方式

应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医院按照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具体实施笔试工作。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所报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在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新都招聘网”、医院官网向社会进行公布。此次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

2.面试

由医院具体实施面试工作。考生面试顺序须通过抽签产生,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考官组成员人数为5人,外聘考官人数比例不低于50%。此次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若考生在回复是否进入面试环节中,考生确定放弃的,在报考该招聘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1次。面试当天因考生自动放弃导致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3.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新都招聘网”、医院官网公布。

(三)体检方式

1.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若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面试,加试形式由医院自行制定,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后7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由医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同等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以及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空缺的职位,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等额递补1次。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综合考察,主要考察人选的遵纪守法、个人诚信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等额递补1次。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新都招聘网”、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公示后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或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出现的空缺职位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等额递补1次。

(六)聘用

1.通过考察人员方可进行录用;

2.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携带相关个人资料办理报到入职手续;

3.逾期未报到且未向医院作书面说明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空缺职位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等额递补1次;

4.录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1个月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人事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监察部门检举。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028-83970528

监督举报: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办公室:028-83999650

七、其他

(一)在招聘过程中,医院将通过医院官网、QQ或电话方式通知合格的应聘者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未收到通知的应聘者则未通过),请报名人员注意电话等联系方式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取得联系或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及应聘资格。

(二)医院承诺对应聘者信息严格保密,对其所提供的应聘材料不予退还。

(三)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医院无关。

(四)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等4部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中提及的有关人员遵照相应通知执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医院负责解释说明。

附件1: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编外人员招聘计划表

2.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编外人员应聘报名表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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