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因工作需要,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9号)文件精神,为了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信念坚定,服从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聘用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
(四)具有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经广西区内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登记失业人员:
1.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3.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人员;
4.土地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征收后,失去全部承包地的农民;
5.符合上述1至3任意条件的易地搬迁安置区搬迁群众;
6.设区市以上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谈、复审和体检、选聘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人员请于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将《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如有)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各1份提交到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花锦路党政办公楼6楼615室,联系电话:0778-8999553。
2.网上报名
报名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如有)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邮箱,邮箱地址:dhxzfb@hechi.gov.cn。
(二)报名时间
2026年9月8日起至招满即止。
(三)资格审查和面谈
资格审查工作由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审核通过的人员由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进行面谈、实际操作。
(四)复审和体检
面谈及实际操作通过者,携带相关有效材料、证件原件到大化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16号就业服务窗口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到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健康体检所需经费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知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情形的,在面谈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替补。
(五)选聘
符合条件的人员体检通过后,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个人及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持一份。
三、聘用期限及福利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制度,上岗人员援助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签满三年后,聘用合同自然终止。
工资待遇:岗位工资参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1倍(2057元/月)执行,社会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足额缴纳。
附件:1.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6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2.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