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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2026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9/14 09:00 ~ 2026/09/16 16:00

✏️

笔试时间

2026/10/11

📄 公告原文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充实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力量,进一步提升全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1号)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6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指标计划的函》的要求,我市决定公开招募43名高校毕业生,安排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从事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工作,服务期不超过2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26年度全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计划招募43名,其中市直(含工业园区)4名、潮安区13名、饶平县17名、湘桥区9名。

二、岗位职责

(一)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

(二)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等相关工作;

(三)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

(四)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相关工作;

(五)协助开展就业信息收集、调查和分析相关工作;

(六)协助开展其他就业创业相关工作。

三、招募对象

毕业2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院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参照纳入招募对象。

四、招募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满足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优先招募条件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广东高校或广东生源困难高校毕业生(简称“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招募: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持有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之一,或属于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家庭成员);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

3.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以上材料须于公告发布日之前取得方予以认可。

五、服务期限及待遇标准

(一)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期满后不再续聘,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二)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待遇标准参照当地(县级)事业单位新招聘高校毕业生转正后的工资水平,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市直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参照湘桥区待遇水平执行。

六、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核、笔试、资格复审、体检、公示、招募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困难高校毕业生:2026年9月14日9:00至9月16日16:00;

其他高校毕业生:2026年9月20日9:00至9月22日16:00。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登录“潮州人社”微信小程序,选择意向岗位,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扫描件,并确认提交。每名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

3.报考需上传材料

(1)居民身份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学历材料。毕业证书扫描件(落款日期截至公告发布之日不超过两年)、如有学位证书的同步提供;

(3)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JPG格式,像素在240*320以上;

(4)困难高校毕业生另需提供以下至少一项材料:

①持《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的,提供相关证件扫描件;

②属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提供《残疾人证》及户口本扫描件;

③属于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家庭成员、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人员、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提供户口本扫描件,由人社部门通过系统数据进行信息核验。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信息骗取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并打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排序招募

根据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的原则,报考者为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在该岗位优先招募,剩余名额再从其他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招募。

1.若招募岗位困难高校毕业生报名人数≧该岗位拟招募人数,则不再接受其他高校毕业生报名,直接安排已报名的困难高校毕业生笔试,择优聘用;

2.若招募岗位困难高校毕业生报名人数<该岗位拟招募人数,则继续接受其他高校毕业生报名,再安排笔试;完成困难高校毕业生招募后剩余岗位名额,再从其他报考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招募。

(三)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10月11日下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全市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笔试考务的组织实施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四)资格复审

按本方案规定的排序招募机制,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对象名单。进入资格复审对象持报名时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招募岗位所属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

2.毕业证书;

3.证明困难高校毕业生所需相关材料:

(1)持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的,提供相关证件;

(2)属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提供《残疾人证》及户口本;

(3)属于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家庭成员、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人员、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提供户口本,由人社部门通过系统数据进行信息核验。

资格复审通过的进入体检对象名单,资格复审不通过的按该岗位排名顺序递补。进入体检对象名单在潮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和“潮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应聘的,按该岗位排名顺序递补。体检流程、纪律、项目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持有残疾人证的高校毕业生,在确保日常生活自理,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同时排除全身性、遗传性、进行性疾病,没有精神残疾、智力残疾的情况下,可纳为招募对象。

(六)公示、培训、聘用

体检合格的拟招募人选通过潮州市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派遣到各级人社部门报到并进行培训。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人员情况及工作需要,安排聘用人员到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乡镇(街道)工作,并由市、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作为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统一与各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七)调剂递补

如单一岗位出现未能招满的,可在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调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拟招募人选:

1.资格复审不通过的;

2.体检不合格的;

3.拟招募人员放弃招募资格的;

4.招募人员未报到的;

5.初任考核未通过的;

6.招募人员服务时间未满6个月因各种原因退出岗位的。

七、日常管理

本次招募人员设置初任考核和期中考核,初任考核在聘用满2个月后开展,期中考核在聘用满12个月后开展。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出现聘任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且经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不服从单位正常工作安排,经约谈提醒后仍拒不整改等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附件:潮州市2026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岗位及咨询电话

附件

潮州市2026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

招募岗位及咨询电话

序号招募岗位招募人数咨询电话(区号0768)
1潮州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含工业园区)42129161
2潮安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及乡镇(街道)135811359
3饶平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及乡镇(街道)178869355
4湘桥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及乡镇(街道)92207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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