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根据工作需要,连州市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3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3名,具体专业、学历等要求详见岗位表。
| 序号 |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专业要求 | 年龄要求 | 其他要求 | 备注 |
| 1 | 连州市人民法院 | 执行辅助岗位 | 2 | 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非在职) | 不限 | 不限 | 不超过28周岁 | 同等条件下,法学类专业优先 | 适宜男性 |
| 2 | 连州市人民法院 | 审判辅助岗位 | 1 | 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非在职) | 不限 | 不限 | 不超过28周岁 | 同等条件下,法学类专业优先 |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非在职)学历人员。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品行,具备相应岗位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没有精神病史;
5.具有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非在职),法学类专业优先;
6.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其他不宜担任政府专项工作聘员的情形。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提交材料需以PDF格式扫描件打包压缩发送至报名邮箱,其中《连州市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报名表》扫描件需在表格“承诺人签名”处手写签名,并提供彩色电子照片。
(二)报名时间和地址
报名时间:2026年3月24日至2026年3月31日,9:00至11:30时,14:30至17:00时。
报名邮箱:lzfyzgk@163.com;联系电话:0763-6611231。
(三)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簿(户主和本人页);
3.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连州市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报名表》;
5.以及招聘岗位中“其他条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五、准考证发放
通过资格审查后,准考证通过邮箱发放。
六、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机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机试占40%、面试占60%)。
(一)机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机试内容:主要通过看打方式进行考核,考察报考者的打字技能及中文录入速度。看打测试要求打字速度达60字/分钟(以正确字数计算)。
3.机试要求:参加机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机试,机试开始5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根据机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如不能参加面试的,招聘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成绩为100分,按60%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
2.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考生对岗位的知晓度、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
4.面试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中途撤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三)成绩计算
1.机试和面试都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按百分比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考生总成绩=机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的总成绩在连州市人民法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s://lz.gdqyfy.gov.cn/)上公布。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要达到60分以上,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聘用。
七、体检
(一)确定体检对象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未达划定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则按照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组织体检
已确定的体检对象,由连州市人民法院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按照体检合格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有不得报名情形之一的,考察政审不合格。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实施。主要对拟聘用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九、递补
当报考人员在体检或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情况,招聘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及报考人员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的,原则上在本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考生总成绩一年内有效,若招聘单位一年内同类岗位出现空缺,视情况决定递补。
十、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连州市人民法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岗位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不列入用人单位编制序列,工资福利按《连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使用管理办法》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十二、其他事项
1.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证件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成绩公布、体检安排、拟聘用公告等将在连州市人民法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s://lz.gdqyfy.gov.cn/)上公布。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报考者参加机试、笔试、面试和体检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3.本公告由连州市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63-6611231。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