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榕江县林工商开发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本次公开招聘涉及3个岗位,拟招聘人员共计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榕江县林工商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83年3月,注册资本3.91亿元,2018年7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完成更名。公司主营业务涵盖林木经营管理、林业项目投资、林业流转与投资开发、木材加工及销售、林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林业休闲旅游、林下生态种植及养殖、林产品品牌流通与市场建设、林业新技术与新品种引进、林业综合开发等。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报名、择优聘用的用人机制。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8年4月1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91年4月17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6年4月17日及以后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81年4月17日及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7.符合应聘岗位规定的文化程度要求;
8.报考者学历、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岗位要求;
9.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相关资格条件的;
5.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等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合格)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的;
8.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9.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
(三)资格条件计算说明
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年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及专业技术职称取得时间,均截止至本次报名截止之日。
四、招聘回避制度
本次招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1.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聘人员与公司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公司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岗位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依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公司高管(总经理、副总经理等)或财务负责人直接分管部门的岗位,其子女不得报考;公司财务负责人分管范围内,其子女严禁报考会计、出纳、资金管理等财务相关岗位;
3.公司高管子女报考非财务、人事等敏感岗位,且与父母无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须经县国企党工委批准后方可报考。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各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一)发布公告
通过榕江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s://www.rongjiang.gov.cn)向社会公布招聘的岗位、条件等有关情况。
(二)网上注册和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3日8:30至4月17日17:00
2.报名网站:https://e.rcrsksta.com/exam?examId=258
3.报名方式:报考者进入报名网站提示的页面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报考者须仔细阅读《招聘方案》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每名报考者仅限选报1个岗位,并如实填写《榕江县林工商开发有限公司202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错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尽早提交报名申请,避免最后时限扎堆报考导致报名失败,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2)报名信息提交前须仔细核对,信息填写错误、材料不真实不完整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填报的专业名称须与毕业证、学位证完全一致,专业名称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须如实完整填报。
(4)报考者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特别提示:
报考者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资格审查结果查询:2026年4月13日8:30至4月18日17:00,公司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2026年4月17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的,可改报其他岗位;2026年4月17日17:00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的,不得再改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二)报名确认及缴费
1.时间:2026年4月13日8:30至4月19日17:00
2.方式: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登录报名系统向公司委托的第三方考试服务机构缴纳考试服务费,缴费标准100元/人。
3.注意事项: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成功缴费的,取得笔试资格。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1.时间:2026年4月21日8:30至4月24日17:00
2.方式: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3.注意事项:打印过程中遇到问题的,及时与公司招考工作人员联系解决。
六、考试安排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一)笔试
1.考试时间:2026年4月25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考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
3.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考试方式:闭卷考试
5.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50%计入总成绩。
6.参考要求:应聘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笔试准考证纸质版参加考试,证件不齐的不得进入考场。
7.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在榕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供考生查询。若参加笔试人数与拟招录岗位人数比例不足3:1,报考者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二)现场资格复审
1.复审对象:取得笔试成绩的报考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原则上按不超过3:1比例确定复审对象;同一岗位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岗位笔试通过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进入。
2.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在榕江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通知,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及时关注。未按时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下一环节资格。
3.复审需提交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退还):
(1)《榕江县林工商开发有限公司202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有相关资格者提供);
(6)工作证明材料(工作证明、任免决定书、聘用合同等)、业绩评价材料(荣誉奖励证书等)、自我评价材料;
(7)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参考模板见附件3);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印证材料。
4.复审要求
(1)考生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复审,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2)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复审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对象;
(3)无考生通过复审的岗位,予以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原则上面试人员与拟招录岗位人数比例不低于3:1,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复审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面试。
2.面试通知:面试时间、地点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入围人员,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现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4.面试考查内容: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言语表达、组织协调、情景应变等综合能力素质。
5.成绩要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60分为最低及格分数线,未达及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成绩公布
总成绩在榕江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按报考岗位1:1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拟定体检、考察对象。同一岗位总成绩并列第一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组织面试加试测评确定入围对象。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对象: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3.体检安排: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4.递补规则: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下一环节资格,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二)考察
1.考察对象:体检合格人员。
2.考察内容:考察工作严格遵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 号)、《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黔组发〔2024〕2 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全面核实报考者报名信息真实性,核查其工作经历、吸毒史、失信联合惩戒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严格开展人事档案审核,对无法提供人事档案、档案信息存在重大缺失,或档案材料、信息涉嫌造假的报考者,暂缓考察或暂停聘用程序。
3.考察要求:报考者须配合完成考察工作,不配合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拟聘用人员确定及公示
1.拟聘用人员确定: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由公司班子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榕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存在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确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及递补
1.正式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公司按劳动用工管理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约定试用期。拟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人员递补:因应聘者考察/体检不合格、放弃各环节资格等造成岗位空缺的,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决定是否递补,递补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
十、用工形式及福利待遇
1.用工形式:拟聘用人员入职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
2.薪酬待遇:试用期工资按《榕江县林工商开发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且不低于榕江县月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所聘岗位薪酬标准执行;考核不合格的,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十一、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证明材料无效或不符合岗位条件等情形的,立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
报考者须保证报名时预留的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准确有效,保持通信畅通,及时关注榕江县人民政府网及报名系统的招聘动态。因信息错误、通信不畅导致无法接收通知、错过招聘环节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本次招聘公司未授权任何机构开设招聘培训班或发布相关培训信息,谨防上当受骗。报考者因查看非正规渠道转载信息造成的失误,责任由本人承担。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及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报名咨询电话:0855-6622199(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本次招聘由榕江县林工商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榕江县林工商开发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岗位要求一览表
2.榕江县林工商开发有限公司202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同意报考证明(参考模板)
4.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榕江县林工商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3日
附件1:榕江县林工商开发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岗位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榕江县林工商开发有限公司202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参考模板).doc
附件4: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