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临高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选聘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为推进依法治企,提高临高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临高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单位”)拟开展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选聘项目二次比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比选内容
对律师事务所及服务团队进行综合实力评审,公开择优选取律师事务所作为采购单位的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
二、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进行工作,符合国家及海南省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服务期限
自《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四、服务单位
临高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临高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及各子公司。
五、服务范围
(一)日常法律服务
为服务单位提供日常法律服务,具体如下:
1.为服务单位日常经营管理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及重大经营决策事项提供分析、建议或意见;
2.协助服务单位起草、修改、审查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为服务单位防范或减少纠纷的发生;
3.协助服务单位就涉外法律文件进行审核、修改,并针对涉外法律事务提供咨询及支持;
4.根据办理法律事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揭示法律风险,提出有关法律工作改进或提升的意见和建议;
5.根据服务单位需求,因企业改制、资产划转、股权转让、公司新设或合并、外部监管要求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数量不限);
6.根据服务单位需求,因应收账款催收、权利主张及告知等事项出具律师函(数量不限);
7.受服务单位委托对涉法事件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并协助处理涉法信访事件和矛盾纠纷;
8.协助服务单位进行法律法规宣传,为采购单位提供1次法律合规培训。
(二)专项法律服务
为临高县48家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工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具体如下:
1.为国企改制工作中的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并就决策的合法性提出意见或进行论证,确保依法改制、合理改制、程序正当;
2.对制定的国企改制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咨询或提出修改建议;
3.对国企改制工作中涉及的职工安置事宜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处理职工安置,或就职工安置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4.协助服务单位对国企改制工作可能涉及的项目进行交易结构设计并提供相关法律咨询;
5.协助服务单位与交易方就交易事项进行谈判,起草相关交易文件、合同等法律文件;
6.参与有关国企改制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调解或仲裁案件;
7.国企改制工作可能涉及的其他事项。
六、控制价
(一)本项目控制价为10万元(含税)。
(二)控制价为最高限价,超出控制价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费用包含律师为提供法律服务所产生的交通费、通讯费、差旅费、餐费、复印费、打印费等全部费用。
七、参选单位资质要求
1.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经司法机关批准成立3年以上;
2.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专职律师自2022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无违法违规情况,且2022-2024年度考核为合格;
3.主办律师自2022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承接过至少1家央企(含下属子公司)或省属一级国企、县属一级国企或政府机关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4.律师事务所应当指派不少于3名执业律师(含主办律师,但不含实习律师)组成的律师团队提供法律服务;
5.主办律师和每一名专职律师均需书面承诺本人直接参与提供法律服务;
6.参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否则按否决处理(提供无管理关系承诺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八、报名信息及比选文件获取
(一)公告发布渠道: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及临高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日期:2026年3月25日-3月31日(报名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三)报名方式:线上或线下报名。线上报名将电子报名材料投递至指定邮箱(lggzyycjh@lgxgzyy.cn);线下报名至报名地点递交纸质报名材料,或将纸质材料邮寄至报名地点。
(四)报名地点:海南省临高县临城镇市政大道32号海南农商银行第6层607室。
(五)报名材料:
1.委托代理人线下报名时请携带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负责人签字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线上报名请提供以上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线下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线上报名请提供以上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六)报名时,如参选单位提供资料不齐全或不一致时,采购单位有权不接受报名。
(七)上述报名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审核通过后,采购单位将通过邮箱发送比选文件。
(八)获取比选文件不收费。
九、递交参选文件要求
1.参选单位须按照参选文件目录清单提供所有文件,并根据比选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2.参选单位须将参选文件胶装成册,提交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骑缝章。
3.参选文件须采用信封形式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名称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封口处及边角须有“密封条”字样的封条加以覆盖密封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十、参选文件递交及评审
(一)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3日10:00。
2.递交方式:
(1)现场递交:参选文件现场递交至海南省临高县临城镇市政大道32号海南农商银行第6层607室。
(2)邮寄递交:参选文件现场递交至海南省临高县临城镇市政大道32号海南农商银行第6层607室。
(3)参选单位可选择以上任一方式递交,比选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参选文件,采购单位将拒收,视为放弃参选。
(二)评审时间及地点
1.评审时间:2026年4月3日10:00。
2.评审地点:海南省临高县临城镇七彩文澜商务大厦11楼1113室。
十一、结果公示及通知
(一)公示:评审结束后,成交结果将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及临高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公众号同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二)成交通知:经公示无异议后,采购单位将向第一成交候选人发送成交通知书,若与第一成交候选人无法达成一致,依次选择第二、第三成交候选人并发送成交通知书。
(三)未成交单位不再单独通知,所有参选文件及相关资料由采购单位存档备考,概不退回。
十二、其他须知
1.参选单位须仔细阅读比选文件,如发现有任何疑问、冲突或技术问题,参选单位至少须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向采购单位要求澄清。
2.参选单位未按比选文件规定所递交的参选文件无效。无论中选与否,参选文件及相关资料恕不退回,由采购单位存档备考。
3.比选文件附件2《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模板)的实质性条款不得调整(即标记“★”条款),参选单位参加比选即视为认可合同模版的实质性条款。
感谢贵单位对本项目给予的支持与帮助。
临高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3月24日
(联系人:陈女士,电话:1828980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