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根据《军队单位社会用工管理办法》,结合我单位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招聘单位为开鲁县人民武装部,招聘岗位包括:新闻宣传和教学辅助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
3.具备岗位要求的思想政治条件和身体心理素质;
4.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水平;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新闻宣传岗(主要负责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2)有媒体从业经历;
(3)会照相、录像以及视频剪辑和制作;
(4)能撰写新闻稿,在主流媒体上发表过稿件;
(5)在军队媒体刊发过稿件的优先录取。
2.教学辅助岗(主要负责民兵训练、学生军训等工作):
(1)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2)基础体能素质达到合格标准以上;
(3)退役军人优先;
(4)担任过基干民兵、民兵教练员的优先;
(5)会操作使用民用无人机的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25日9:00-2026年03月31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简历及作品发送至邮箱275139836@qq.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二)资格审查
1.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2.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三)体格检查与政治考核
1.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政治考核:体检合格者进入政考环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开鲁县人民武装部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保障
1.参照当地人力资源市场指导价,确定薪酬水平;
2.按照国家、军队及驻地有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社会保险,缴纳保险费,缴存住房公积金;
3.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休息和休假权利。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考试、体检等通知。因通讯不畅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公告由开鲁县人民武装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75-621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