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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关于遴选海口市美兰区2026年松材线虫病媒介昆虫飞防项目服务商的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3/27 ~ 2026/04/21 07:00

📄 公告原文

为有效切断海口市美兰区松材线虫病疫情自然传播途径,大幅度降低松材线虫病媒介昆虫虫口密度,有效遏制疫情复发扩散,进一步巩固海口市美兰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成果,全面实现疫情可防可控的工作目标,切实保障区域森林生态安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公开询价遴选防治服务商一家,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单位:海口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二、项目名称:海口市美兰区2026年松材线虫病媒介昆虫飞防项目。

三、项目内容:对海口市美兰区松林实施松材线虫病媒介昆虫无人机飞防工作,防治面积为755.66亩,开展6轮防治。

四、实施时间:2026年4月-2026年12月。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165036元,政府资金。

六、报名时间:2026年3月27日-4月2日。

七、报名地点、提交截止时间:海口市海口市海甸一西路2号江湾酒店副楼6楼605房 海口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过时视为放弃参加本次遴选的权利。

八、资质要求

(一)独立法人单位。

(二)无失信记录。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条件的服务商。

(四)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需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及CCAR-91规定的资质,持有可在航空领域作业的《经营许可证》。无人机驾驶员具备《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CCAR-61)中规定的相关资质要求,持有无人机相关操作合格证。

九、报名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审计报告或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无税收月份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零申报表);

(4)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各网站查询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2.报价函。

3.投标人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以上资料按次序编排目录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密封提交,封面注明项目和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海口市林业局官网。

十一、选择办法

(一)综合报价。

(二)可行性防治施工方案。

(三)有过同类业绩并信誉良好的企业。

十二、报价截止后,我站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中选服务商,并向其发出中选通知,其他未中选服务商,我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15937193192

海口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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