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大力推进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计划,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规定,现就2026年商洛市“组团式”引进教育领域人才校园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计划
(一)国家公费师范生和国家优师计划生
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应届(2026年毕业)、往届国家公费师范生和国家优师计划生,不设岗位计划、不限制专业,应招尽招。
(二)研究生以上学历教育人才
应届(2026年毕业)、往届未就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设置岗位计划150个,其中普通高中计划116个、职业高中计划34个(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为人师表,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活动,无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身心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2日至2008年4月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到其他省市的应届毕业生(按照教育部规定跨省就业的外省籍公费师范毕业生除外);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近年来参加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有违规违纪行为,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用以往取得学历报名的;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7.商洛市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
8.近五年来通过商洛市事业单位招聘聘用后辞职人员;
9.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校园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谈考试、签约、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频道统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国家公费师范生和国家优师计划生报名,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时间:2026年3月28日9:00至14:30
现场报名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田径场(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2)研究生以上学历教育人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现场宣传时间:2026年3月28日9:00至14:30
网络报名时间:2026年4月2日8:00至4月9日18:00
网络报名地址:https://www.shangluo.gov.cn/rsj/
2.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2026年商洛市“组团式”引进教育领域人才校园招聘报名表(附件2),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2026届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就业生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6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和国家优师计划生还需提供定向培养协议书、就业协议书。
(2)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报考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本次招聘不接受委托报名。
(三)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市教育局及各县区教体局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任何环节中如发现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面谈考试
应聘商洛中学岗位人员的面谈考试工作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应聘县区高中学校岗位人员的面谈考试工作由相应县区教体局、人社局组织实施。
1.国家公费师范生和国家优师计划生
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应招尽招。
2.研究生以上学历教育人才
主要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同一职位报名人数较多时,可增设笔试环节。考试的具体方式和时间地点由市教育局或县区人社局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综合确定,并负责通知应聘人员。具体如下:
面试采取讲微课方式进行,提前公布讲课内容,由考生自行备课,讲课时间为10分钟(教材可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下载https://basic.smartedu.cn/)。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大于3:1的,增设笔试环节,按照招聘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设置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有笔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换算)×60%+面试成绩×40%。只进行面试的考生,总成绩(无笔试)=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未达到者不予录用。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确定拟录用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本科阶段为师范教育类专业的高层次人才优先。
(五)签约
根据考试结果,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须同时签署《诚信履约承诺书》,作出恪守诚信,不主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未签署《诚信履约承诺书》的考生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六)资格复审和体检
2026年7月份,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统一对签约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进入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教育局频道公示。体检具体由市教育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开展。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和各县区人社局、教体局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资料、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核,从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与岗位适应程度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国家公费师范生和国家优师计划生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环节出现岗位空额,不再进行递补。
研究生以上学历教育人才体检、考察环节出现岗位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频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正式确定为聘用人员。由市人社局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往届毕业生由用人单位与其直接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2026届毕业生待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后办理入编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所产生的纠纷,由本人负责。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陕西省实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细则》《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陕西省实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农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工作方案》等规定,国家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计划生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引进研究生以上学历教育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对于招聘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的人员和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四、重要提示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事项均在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频道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网站发布信息。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本人有效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材料造假等进入考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报名、考试、考察、聘用等招聘工作各环节、全过程。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纪律与监督
教师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组织单位和用人单位全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0914-2317722、0914-2335508、0914-8066033
技术支持电话:0914-2385592
附件:
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洛市教育局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