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确保垃圾分类各项工作专人管理、专业推进,根据《关于印发<黄埔区关于规范生活垃圾分类专职督导员和专管员、督导员用工指导意见>的通知》(穗埔分类联席〔2025〕36号)要求,结合我街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实际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生活垃圾分类专管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通过黄埔信息网公告、采取现场报名、笔试、结构化面试相结合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掌握垃圾分类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口头表达能力,熟悉公文写作、电脑操作及档案管理工作;
(四)身体和心理素质良好,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服从管理,能适应节假日、公休日加班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五)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78年3月28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六)为应对市、区常态化督导检查,户籍或居住地在长岭街辖区内报考人员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6年3月27日至4月3日(共6个工作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长岭街道办事处(长岭路268号A栋)1号楼602室综合发展中心,联系人:廖小姐,联系电话:020-31608496。
(三)报名材料: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需提交材料如下:《长岭街道综合发展中心垃圾分类专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验证报告,以及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审核通过后原件退回本人。应聘者须对所提供材料须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街道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人员将另行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
(一)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依总成绩高低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聘用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环节,政审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的,按规定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手续
公示合格人员由街道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递补或补录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街道将根据实际情况,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或补录:
1.应聘人员体检、政审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主动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5.录用人员自综合成绩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辞职的;
6.其他导致相同岗位空缺的情形。
九、薪酬待遇
年薪包干制为76500元/年/人(包含单位及个人部分五险一金)。
十、其他事项
(一)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名。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道综合发展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咨询电话:020-31608496。
附件:长岭街道综合发展中心垃圾分类专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长岭街道办事处
2026年3月26日
附件下载:附件:长岭街道公开招聘生活垃圾分类专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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