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需选聘一家具有安全评价资质单位承担定安县城市燃气更新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安全预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定安县城市燃气更新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安全预评价技术服务。
二、项目概况
该项目已纳入我县《定安县城区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2024-2028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小区庭院管道改造共计约81.7公里(其中更新改造小区庭院管道约66.5公里,LPG“瓶改管”小区庭院改造管道约15.2公里)、小区户内管道改造共计约107.7公里(其中更新改造小区户内管道约95.7公里,LPG“瓶改管”小区户内改造管道约12.0公里)、居民户内设施改造约12959户(其中更新改造小区含9326户、LPG“瓶改管”小区含3633户);4个瓶组供气项目老化更新改造内容。该项目目前已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批复投资额为12665.87 万元。
本次安全评价需对建设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与分析,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作出安全评价结论,编制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预评价报告》。
三、经费预算
项目控制价为17.5万元。
四、报名需提供资料
(一)有效营业执照、安全评价资质证书等材料复印件(盖公章)。
(二)报价函加盖公章,报价金额单位为万元,需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报价需列出计算公式和文件依据,其他材料需现场查验。
(三)注明:以上材料需密封后盖公章。
五、评标方式
(一)为避免恶性竞标,报价控制价为准进行下浮,下浮率控制在0-15%区间,否则该标为无效标。
(二)评选办法:取通过资格审查公司的报价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最终选出一名报价最接近基准价的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单位。
(三)我局将统一拆封报价函,有效报价单位不足3家则本次选聘作废。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4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未报名者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定安县定城镇塔岭新区岳崧路32号政府第二办公区306办公室。
(三)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898)63820728
附件:定安县城市燃气更新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26日
附件列表:
定安县城市燃气更新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