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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宜春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留置看护勤务辅警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3/3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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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打印

2026/04/08 09:00 ~ 2026/04/11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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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时间

2026/04/11 09:00 ~ 2026/04/11 12:00

📄 公告原文

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当前公安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勤务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此次计划招聘留置看护勤务辅警70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6年宜春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留置看护勤务辅警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十八周岁以上、三十周岁以下(即1995年3月26日至2008年3月25日期间出生);

5.五官端正,无文身,无传染性疾病,双侧矫正视力均达到5.0,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男性身高不低于168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8cm;

6.报考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应在2026年3月26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7.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8.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体能素质;

9.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招聘人员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符合优先聘用条件人员参加辅警招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首个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得再续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依法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法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酒驾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1.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2.其他按照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员所在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全省公安机关列入用人额度管理的在职辅警,不得报考。

三、招聘步骤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笔试、体能测评、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注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09:00至4月3日17:00,考生报名期间登录宜春人事考试网(http://www.jxpta.com/jxsrskszx/gsgg370/pc/list.html),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新注册考生上传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白底彩色)进行网上注册,老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2.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4月4日17:00。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缴费视为放弃报考。缴费成功之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或取消。

3.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4月8日9:00至4月11日09:30期间登录宜春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26年4月11日9:00-12:00,笔试地点设在宜春市区,具体地址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保卡)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考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A)类》和《综合应用能力(A)类》两科,满分各150分,总分300分,考试时长180分钟。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

考试内容:重点考察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及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入围体能测评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整体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若末位出现同分情况,同分人员一并入围;比例不足时,笔试成绩合格者均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三)体能测评

1.入围体能测评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采取达标制,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附件2)执行,具体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三项全部合格视为通过体能测评。

3.体能测评前考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主动放弃体能测评的,应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四)资格审查

1.体能测试结束后,市公安局对入闱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报送资格审查结果。考生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如下:

(1)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遗失学历证件,需在学信网查询学历信息或就读学校开具有关学历证明;

(4)人民银行出具的近期《个人信用报告》1份;

(5)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还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

(7)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其他与职位资格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

(五)面试

通过体能测评及资格审查人员进入后续面试环节。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2.修正系数

同一职位不同面试分组的,参照公务员面试做法,引入修正系数计算面试最终得分。

修正系数=同一职位所有考生平均分/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平均分。

最终面试成绩=个人原始面试成绩×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修正系数。

考场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7位数,第8位按四舍五入处理。上述平均分计算时均需去除面试成绩异常数据(小于40分或高于95分),以免影响修正系数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3.面试后,考生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例如:某考生笔试两科得分为240分,面试得分为80分,则该考生总成绩=240×(50÷300)+80×(50÷100)=80分。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依次按本公告优先招聘人员条件符合情形、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4.公布入闱体检人员名单。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1.入围体检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行承担。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见附件3、4)。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

(七)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参加考察。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招录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

2.因体检、考察环节考生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缺额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薪酬待遇

新聘用辅警薪酬待遇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新招聘辅警试用期间内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评定层级,从次月起享受对应层级工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五、其他事项

(一)信息发布。此次招聘的公告、笔试、体能测评、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公告或名单信息将通过宜春市人事考试网、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宜春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后续请注意关注报名网站公告,或在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795-3292034;0795-3271152;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795-3289660,

(二)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均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参与现场程序时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应试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招考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文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

(六)关于各项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问题。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除公告已明确或另有规定外,均为2026年3月26日。

(七)本次招聘未聘用人员,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岗位资格保留至下一次招聘公告发布前一日,最长时限不得超过2026年12月31日,期间因减员产生岗位空缺时,可在相应岗位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批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合格后,予以聘用。

(八)以上环节实施时,如因工作实际需要调整的,另行公告。

六、本公告由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宜春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6年宜春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留置看护勤务辅警职位表

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3.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春市公安局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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