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要求,扎实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我市拟组建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全面考察,择优选调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对象
此次选调面向海伦市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三、选调岗位
拟选调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办公室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选调后编制纳入海伦市政府接待中心管理。
四、报名条件、要求
1.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语言表达和沟通协作能力,事业心、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以后出生),文字材料综合能力较强的可适当放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存疑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调任的情形。
五、选调办法、程序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30日—4月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市政府主楼2楼241室,电话:15765220977,联系人:徐爽。
3.报名材料
(1)报考人员需填写《海伦市政府接待中心202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由选调单位统一到编制管理部门审核。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二寸免冠照片3张。
(5)学信网学历认证一份。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
(1)面试总成绩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合格人员进入聘用单位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人事关系、工资待遇在原单位保留,试用称职者按程序办理正式调转手续,编制纳入海伦市政府接待中心管理。
八、纪律及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在整个选调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2.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此选调通知未尽事宜由公开选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海伦市政府接待中心202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海伦市政府接待中心202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
海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