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更好地提供婚姻登记服务,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名,具体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阳山县民政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工作安排;身体健康,热爱民政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8年3月27日至2008年3月27日之间出生);
(四)学历要求: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以及熟悉基本的办公软件操作;
(六)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7日至4月10日工作时间,逾期不予以办理。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现场报名地点:阳山县民政局5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763-7803139。
4.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现场报名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审查后退回原件),同时需提交《阳山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从阳山县人社局网上下载,要求双面打印),近期免冠大一寸证件照2张(同版);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其他证明。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职位要求进行应聘,填写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并对其负完全责任。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并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由阳山县民政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主要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规定的范围和资格条件。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所要求的范围、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在报名时资格审查合格者即时领取准考证。
四、招聘方法
1.面试
(1)面试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职业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2)面试要求:应聘者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通过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
(3)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成绩满分为100分,若考生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确定名次。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在报考人员依考试总成绩合格报考人员中依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标准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支付。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但对心率、血压等能当场告知的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场申请复检,经同意即时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违法犯罪,或者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及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行为)、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三)递补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六、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如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手续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习期不少于6个月。
七、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按每人每年3.6万元包干(含单位负责缴交社保部分费用),所需经费由县财政负担,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本次聘用人员岗位由县民政局统一调配,不服从组织调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考察、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本次公开聘用的具体事宜咨询电话:0763-7803139,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本公告由阳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阳山县民政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阳山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doc
阳山县民政局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