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通知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工作部署,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拔白俄罗斯等4国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为做好推荐工作,确保选拔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与范围
(一)推荐原则: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结合我校学科建设实际,注重人选综合素质与专业匹配度,确保推荐人选质量。
(二)推荐范围:大四本科生。
(三)项目详情:白俄罗斯等4国互换奖学金项目具体指南,可登录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在项目检索专栏中按国别检索查询。
二、报名及材料提交要求
(一)网上报名:被推荐人选须于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首次系统登录,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网上报名,31日下班前各学院须提交报名汇总表。
(二)材料提交:首次报名完成后,须将报名回执及相关申请材料:包括学生申请表、在读证明、综合素质鉴定、成绩单等(纸质版签字盖章版1份,电子版)提交至所在学院,由学院进行初步审核。各学院须于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审核,将审核通过的推荐人选名单、正式推荐意见及申请人相关纸质版和电子材料汇总后,于4月1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对外合作交流中心(勤业楼106)电子邮箱:dw_hzjl@163.com。注:后续通知请注意群内消息提醒。
三、派出相关要求
(一)培训要求:结合留学目的国语言要求及实际情况,被录取人员需在派出前参加2个月的俄语、留学对象国国情等方面的培训(培训时间:2026年7月初至8月底),且必须通过结业考试。未通过俄语培训及结业考试者,将不予派出。
(二)预科学习:赴留学目的国后,留学人员原则上需先进行一年的语言预科学习,预科学习合格后方可进入相关专业学习;未通过语言预科学习的,须按要求办理提前结束学业回国手续。
(三)学籍安排:被录取人员本科毕业后且在接到录取通知后,由所在学院做好毕业去向登记。
四、遴选把关要求
各学院须加强对拟推荐人选的品行学风等方面的严格审核,在申请人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明确对上述表现的评价意见,确保推荐人选政治合格、品行端正、学业优良,申请表学院提交签字盖章扫描版即可。
五、联系方式
杨老师、许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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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报送邮箱:dw_hzjl@163.com
六、其他事项
1.各学院须高度重视此次推荐工作,及时将本通知传达至全体符合条件的大四学生,认真组织动员、严格审核,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推进。相关问题可直接咨询下方联系电话,教育厅不接收个人事项咨询。
2.申请人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报名及材料提交,逾期未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材料提交不完整、信息填写错误的,将影响审核及推荐结果。
3.最终录取结果由外方确定,被录取人员派出时间根据相关文件执行,请申请人提前做好相关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