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广安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3/30 09:00

📄 公告原文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相关规定,广安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辅警20名,名额分配如下:

(一)交通勤务岗(1):16名;

(二)交通勤务岗(2):4名;

具体职位、名额、条件要求等详情见《广安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90年3月30日至2008年3月30日出生);

4.广安市户籍人口或实际居住人员;

5.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学历至高中或同等学历;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7.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条件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5.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0.截止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全日制高校在读大学生;

11.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考流程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30日至4月3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2.报名地点:广安市广安区朝阳大道一段83号(广安市公安局信访接待大厅)。

3.资料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职,不接受线上报名。凡符合条件的,如实填写《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含学位证)、退役证原件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近期免冠2寸白底证件照3张进行现场报名。

(二)资格初审

2026年4月6日至4月7日,招聘单位将根据职位要求对报考者填报的身份、学历、年龄、身高等信息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进入考试、测评环节。

(三)心理素质测评

心理素质测评为“一票否决”制,测评不合格即淘汰,不再参加后续环节测评、考试。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评

1.时间地点: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测评内容: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跑共3个项目。测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执行(详见附件3)。

3.成绩确认。现场公布成绩并签字确认。3项达标为合格,任意1项不达标为不合格。体能测评为“一票否决”制,测评不合格即淘汰,不再参加后续环节考试。

4.注意事项。考生应确认自身无不适宜剧烈运动的疾病并现场填写《体能测评责任及风险告知书》,自愿承担体能测评风险(建议自行投保人身意外险)。

(五)笔试

1.时间地点: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政治理论、公安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安交通管理基础知识等。闭卷,满分100分;请考生自带签字笔。

3.入围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入围人数与招聘名额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若按3:1比例出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因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未达到竞争比例的,则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出现职位入围人数达不到3:1的,则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入围。

(六)面试

1.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查考生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情绪控制等综合素质能力。

3.成绩确认:满分100分,现场公布得分并签字确认。

(七)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

1.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入围体检人员:根据总成绩排名,等额确定各职位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遵循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面试成绩高的排名靠前原则。

(八)体检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单侧耳语听力大于等于5米,无口吃,无色弱,无纹身,无精神类疾病史);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3.费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4.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5.递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予以淘汰,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九)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资格复审、考察人选。资格复审和考察由招聘单位按照辅警管理相关规定执行,重点审查报考资格、个人征信情况,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资格复审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予以淘汰,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十)调剂

若体检后出现招聘职位空缺情况,由广安市公安局统一组织调剂。

1.调剂人员范围:心理测评、体能测评合格且完成笔试、面试,但未入围首批体检人员名单的应聘人员。

2.调剂方式:从报考者中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人员中调剂,调剂顺序按总成绩排名,同时遵循优先原则,经征求考生意见并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后调剂。

(十一)聘用

通过资格复审、考察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按照辅警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按总成绩排名递补。试用期两个月(含岗前培训),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五险一金),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健康体检等。薪酬按照广安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其他中介机构代为报名,未指定任何辅导教材,不举办培训班。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聘用后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合同,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应聘人员应保持手机通讯畅通。若电话通知事项,1日内3次电话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四)咨询电话:广安市公安局0826-2237616;上述联系电话在招聘期间工作日9:00-17:00接受考生来电咨询。

(五)本公告由广安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广安市公安局

2026年3月27日

📱 关注「上岸公考」微信公众号

  • ✅ 考试公告第一时间推送
  • ✅ 各类学习资料免费领
  • ✅ 行测申论备考助攻
上岸公考公众号二维码

微信扫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