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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3/30 08:30 ~ 2026/03/31 16:30

📄 公告原文

因工作需要,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职位及名额

02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3月到2008年3月期间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心健康;

6.应掌握聘用制书记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03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统招、全日制在校学生;

7.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8.父母、配偶担任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或者在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9.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04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30日—3月31日(每日8时30分至11时,14时至16时30分)。

2.报名方式:扫描下文中二维码,下载并如实、完整填写《报名表》后,本人携带签字的《报名表》纸质版和身份证原件,到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香坊区哈平路106号)现场报名。

(报名表二维码)

3.资格审核:报名同时将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4.填报要求:

①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②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高中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不予审核通过;

③报考者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等处理。

05考试

考试分为速录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速录技能测试作为进入笔试的资格条件,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分的50%。具体要求:

1.速录技能测试。书记员速录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使用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速录测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5分钟。每名考生可进行2次速录技能测试(第一次合格后可不进行第二次测试),以最高成绩为最终成绩。使用速录机的考生平均正确率低于110字/分钟的,使用普通键盘的考生平均正确率低于70字/分钟的,取消笔试资格。

2.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政治理论、法律常识、行政职业能力和常用公文写作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

3.资格复审。按照每个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可视情况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4.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06体检和考察

1.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将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进行考察。考察阶段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个人失信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3.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资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可按照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07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监督电话等。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书记员;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可根据实际续签劳动合同。

08工资福利

1.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3.福利待遇。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如出差补助、健康体检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年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子女陪护假、丧假等法定假期。

09递补政策

进入面试但未被聘用的考生,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将为其保留其总成绩至下一次公开招聘前,此段时间内如相应岗位有空缺,可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10相关事项提醒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联系(联系电话0451-87260192)。

2.考生在填报名表时应认真填写,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考生报名时即视为承诺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其他相关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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