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进一步充实和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根据《抚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抚州市审计局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作风正派,吃苦耐劳;
4.身体健康(按照江西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6年3月28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可以在学信网上查询到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学历时间为2026年3月前)。
3.专业要求。招聘岗位表中所列专业。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参加招聘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时间地点:2026年4月10日,抚州市审计局机关党委(抚州市赣东大道1173号市审计局办公楼四楼405办公室)。联系方式:庄苗苗13879483346。
3.携带资料:应聘人员需从公告中下载《抚州市审计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持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应职称资质的原件及复印件。
4.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本次招聘。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四、招聘程序
1.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和写作能力。笔试题型为申论。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审计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命题方式进行。
3.体检: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时间待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的,将从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4.公示:根据笔试、面试、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抚州市审计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5.签订聘用合同及试用:经过公示合格人员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签订1年聘用合同。
6.其他要求:被招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聘用(劳动)合同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单位协商处理。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发基本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将根据个人资质及职称情况核定工资标准发放。对年度考核优秀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六、公告时间
2026年3月28日至2026年4月9日,在抚州市审计局门户网站和“抚州市审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附件:抚州市审计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抚州市审计局
2026年3月28日
抚州市审计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来源:抚州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