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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中心医院2026年3月编外岗位合同制人员招聘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4/09 12:00 ~ 2026/04/09 15:00

📄 公告原文

根据《海宁市卫生系统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单位业务发展和用人需求,现就海宁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制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编外岗位合同制人员5名,详见招聘条件和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户籍、专业、学历、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等要求,临床护理岗位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报到前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对有户籍要求的岗位,以2026年3月3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止到2026年3月30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年龄18~35周岁(1990年3月30日至2008年3月30日期间出生)。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网上预报名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9日中午12﹕00。

预报名邮箱:147609800@qq.com(咨询电话:0573-87639992)

网上预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电子文件以压缩包方式(压缩包大小在5M以内)发送至单位报名邮箱,并注意核实邮件是否发送成功。预报名材料须与现场审核材料一致。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现场报名

应聘者凭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时间:2026年4月9日(周四)9:00—11:00,14:00-15:00。

地点:海宁市中心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海宁医院)人事科(海宁市长安镇长安路758号行政2楼综合办公区)。

3、报名材料

《海宁市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一份(附件2);应聘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户口簿等等。全日制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现场资格审核

已提交网上预报名的应聘者凭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间:2026年4月9日(周四)9:00-11:00,14:00-15:00。现场报名者直接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报名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作放弃考试。

(三)考试

1.根据报名人数决定考核方式。报名人数达到招聘人数3倍及以上的,采取笔试、面试(笔试、面试考核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报名人数不足3倍的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2.考试时间、地点视报名情况确定并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本次招聘。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结束后由医院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申请一次复检)、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列为递补对象)。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海宁市中心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卫生健康局)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手续。2026年应届毕业生且尚未拿到毕业证的,自经公示明确为聘用对象后30天内须与应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同时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则不予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招聘过程信息均在海宁市中心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届时考生可自行查询。

海宁市中心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海宁市中心医院

咨询电话:海宁市中心医院人事科0573-87639992

监督电话:0573-87639908、87017385,87017301

海宁市中心医院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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