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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2026年建宁县事业单位面向建宁县驻军未就业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3/31 ~ 2026/04/08

📄 公告原文

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县双拥工作成果,增强军人军属获得感荣誉感,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贯彻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闽政联〔2023〕2号)、《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市区驻军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六条措施〉的通知》(明委办〔2018〕11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等文件精神,建宁县农村环保能源站、建宁县建设科技设计服务中心2个事业单位面向建宁县驻军未就业(失业)随军家属(含建宁县行政编制消防救援人员家属,下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5年3月至2008年3月期间出生),具体以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7.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期限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后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人员。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9.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10.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建宁县驻军干部未就业(失业)随军家属(含建宁县行政编制消防救援人员家属)。

二、报名时间、地址、要求及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4月8日的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址:建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股;联系电话:3956587。

(三)有关要求

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具体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2026年建宁县事业单位面向建宁县驻军未就业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每个考生只能成功报考1个岗位。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

2.报考者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手机号码请务必填写并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因联系方式有误或联系不畅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配偶在建宁县单位任现职时间应在2026年3月31日前。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2026年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6年12月31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4.考生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2026年建宁县事业单位面向建宁县驻军未就业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随军报告表(行政编制消防救援人员家属不需提供)、配偶所在部队(单位)任现职的任命文件复印件;2张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2026年4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未能同时提供上述证件的报考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符合加分政策的,在笔试卷面成绩基础上予以加分。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成绩与各项加分之和,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在建宁县人民政府网及时发布。

领取笔试准考证:报考者于4月21日-4月23日持身份证前往建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组织。本次招考面试工作由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基本知识和能力等。

2.面试人选的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合格线上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面试人选。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个别岗位进入面试报考者出现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具体有关事项将在建宁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在规定时间未到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报考者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如2个以上报考者的总成绩相同,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造成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人数超过招聘人数的,则另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列。

五、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根据考聘人数以1:1的比例,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缺席或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二)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核,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三)公示与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为拟聘人选。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人选名单将在建宁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不少于7日的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人员入编和签订聘用合同等有关手续。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回避、监督等有关事项,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等有关规定进行。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者举报。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建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6年建宁县事业单位面向建宁县驻军未就业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26年建宁县事业单位面向建宁县驻军未就业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建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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