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做好我县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根据随军家属安置的有关政策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明溪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等单位公开定向招聘明溪县驻军随军家属(含消防救援干部家属,下同)4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18至40周岁(即1985年3月至2008年3月期间出生);
6.具备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此外,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
本县驻军营职及以上干部随军家属(副科级及以上消防救援干部家属)。往年已通过明溪县驻军随军家属安置渠道作出安置但因个人原因逾期不办理手续或不服从安置的随军家属不再列入招考范围。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地址、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4月8日的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8:00-12:00;14:30-17:30)。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明溪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股(考试调配奖惩)(明溪县东方军路166号)。联系人:林萍,联系电话:0598-2811175。
(三)有关要求:
1.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每个考生只能成功报考1个岗位。
2.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
(四)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
2.报考者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手机号码请务必填写并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因联系方式有误或联系不畅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结婚证、《家属随军报告表》(消防救援干部家属不需提供)、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4张及报名表1张(详见附件2)。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笔试科目:各招聘岗位笔试均只考一个科目,笔试科目设置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2026年4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笔试考场设在明溪县城区。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迟到者取消考试资格。
4.领取准考证:报考者应于2026年4月20日-4月22日(8:00-12:00;14:30-17:30)持身份证前往明溪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股(考试调配奖惩)领取准考证,请报考者妥善保管准考证。未在规定的时间领取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笔试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5.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及时发布。
(二)面试
1.面试组织:本次招考面试工作由明溪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基本知识和能力等。
2.面试人选的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合格线上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福建就业网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个别岗位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报考者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部分岗位对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要求的比例为准。
如2个以上报考者的总成绩相同,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列;如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造成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人数超过招聘人数的,则另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列。
五、体检
(一)体检对象的确定
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标准
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的组织
体检由明溪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除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的情形外,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核
体检结果公布后,明溪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配合提供相关考核材料。报考者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
考核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以及报考者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了解是否存在违法犯罪、失信情况和经商办企业行为。考核可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进行资格条件验证和调查。
考核不合格以及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福建就业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明溪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应在明溪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的一周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新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一年。
八、考试规则
(一)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书面结论。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6年12月31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学历审核与认定
1.报考者填报的学历(学位)层次须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层次相匹配,与本人毕业证书上的学历(学位)层次一致。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
2.报考者的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3.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9〕1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函〔2022〕64号)等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岗位。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短信、试题及答案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拟考核对象属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交单位同意报考有关材料的,最迟应于考核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材料。考核前仍未能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均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的报考者,因个人原因想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诚信档案。
(六)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成绩上合格线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如因报考者弃权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人数的,可在面试前从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其他报考者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天因弃考造成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七)招聘期间,招聘单位因机构改革等原因更名、合并的,聘用时按编制部门批复文件明确的单位机构名称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如果确定退出或被其他单位录用的,应及时与明溪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股(考试调配奖惩)沟通,不及时沟通的,造成无故缺考等不必要的资源浪费,按要求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并通报其他相关部门。
(二)报考者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经明溪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并办理聘用登记的人员辞聘解聘,不再递补。
(三)福建就业网(https://www.fj99.org.cn)、明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jmx.gov.cn/)是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和与报考者联系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录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
(四)报考者应认真、仔细通读本通告,熟悉报考有关要求,确保顺利参考。
十、联系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请联系明溪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电话:0598-2811115、0598-2811175。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涉及报考者、招聘单位工作人员、监督人员等相关人员回避事项,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二)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记入考生诚信档案等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者举报。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明溪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6年明溪县事业单位面向驻军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明溪县事业单位面向驻军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明溪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