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系统
参加2026年“春城全国名校行”引才活动
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系统参加2026年昆明市“春城全国名校行”引才活动开展人才引进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对象
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系统2026年“春城全国名校行”引才活动计划招聘全国医学类高等院校医药类相关专业2024-2026年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共8人,所有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以毕业证专业为准)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38周岁及以下(以报名之月计算,即1987年4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可放宽到43周岁(1982年4月1日后出生)。
(二)具体条件
1.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系统参加2026年“春城全国名校行”引才活动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统一简称《岗位信息表》)。
2.专业目录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2)、《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附件3)。所学学科专业不在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报考人员,可以主动联系引才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3.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及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报名时属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4.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日9:00至4月9日18:00。
2.线上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4月1日9:00至4月9日18:00。
3.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4月9日9:30-20:00。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26年4月10日9:00至4月11日12:00。
(二)招聘报名
本次引才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短信、邮件或者来电等其他形式的报名。
1.网络报名。报考人员于2026年4月1日9:00至4月9日18:00通过浏览器进入云南考试服务平台(https://baoming.ynexam.com/)进行报名。时间截止后不接受报名。具体操作详见《报名操作手册》(附件8)。
如遇到系统无法登录、无法报名等情况,请拨打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871-63961261。
2.网上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审核采用计算机自动审核及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6年4月1日9:00至4月9日18:00。计算机系统将根据报考者所填报名信息逐项对照岗位要求,以判断报考者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岗位中重点要求的资格,请务必如实填写上传。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若填写的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人才引进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提交有关材料。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均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和落款时间为准。
(3)资格审查贯穿人才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材料不齐、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报考人员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
(4)因考生个人原因错选、漏选、多选报考岗位,错填、误填个人信息导致不能参加后续程序,由考生本人负责。
(5)报名期间,各招聘单位应于当天内完成报名考生资格审核,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要专人负责审查工作,既要坚持严守政策,严格标准,又要做到合情合理、一视同仁、尺度统一。对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用人单位有义务接受其咨询并告知其原因。
(三)校园宣介
“春城全国名校行”省内高校大型综合专场云南大学呈贡校区专场推介会及现场双选会
时间:2026年4月9日(星期四)9:30-12:00
地点:云南大学呈贡校区图书馆报告厅
(四)现场资格复审
网上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方可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地点:云南大学呈贡校区图书馆报告厅
时间:2026年4月9日(星期四)9:30-20:00
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并关注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提供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对学历、学位证难以确定的,引才单位可同时要求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籍信息)。
(3)岗位条件明确的相应资格证书等材料。
(4)2026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相应材料的,须签订《承诺书》(附件5),承诺在相应时间前取得岗位资格相关证件。同时提供报考学历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规培条件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须由规培基地或研究生院出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及专业方向证明》(附件6)。
(五)准考证打印
2026年4月10日9:00至4月11日12:00,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后登录云南考试服务平台(https://baoming.ynexam.com/)打印准考证。
(六)考核
本次招聘考试以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考核。考核拟于4月12日在云南大学开展,具体考核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并关注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拟引才人数与现场资格审核合格人数比例超过1:10的,追加笔试考核,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考核人选。
1.追加笔试
笔试考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一科,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人员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并按引才单位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加试暂定于2026年4月11日下午开展。
2.面试考核
面试重点考察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采取现场问答等方式进行。参加考核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的,视为自愿放弃,取消后续环节。面试考核得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等额面试岗位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面试方式确定,加试成绩为面试最终考核成绩。加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核成绩计算
考核成绩=面试成绩×100%;追加笔试环节的岗位,考核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考核成绩在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按照与招聘岗位数1:1比例,在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
(七)签订就业协议
(八)2026年毕业生资格复核
2026年毕业生于2026年7月底前完成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地点以公告(电话通知)为准,应聘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并关注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
(九)考察、体检
考核成绩经公示无异议(2026年毕业生还须经资格复核通过)的,按照招聘岗位数与拟进入考察体检人员数1:1的比例,以考核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
1.考察由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各引才单位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时一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体检由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安排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的时间、地点将采取适当方式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体检。
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申请应当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岗位,可从本岗位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可由招聘单位在本岗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1)自愿放弃报考岗位资格的,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报考岗位资格承诺书》(附件7);
(2)考察或体检环节联系不上考生本人且两名经办人员已做好记录并确认的。
(十)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人才认定手续,提出聘用意见,由县人社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在拟聘公示期间或期满后至办理聘用手续之前,发现拟聘用人员条件不符或自行放弃的,由引才活动工作组确定是否从本岗位已完成全部考试环节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招聘纪律
(一)应聘人员必须服从国家和省、市招聘相关政策规定,填写或提交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二)报名后,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所有事项凡在网站公告即视为应聘人员已经知晓,因应聘人员不及时上网查看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面试后在后续招聘环节中放弃的应聘人员应当由本人向招聘单位出具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
(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五)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证属实的,招聘单位可终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六)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
六、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做出的工作调整和安排,本次人才引进人员在石林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二)未尽事宜参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招聘公告由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委人才办、石林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共同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一)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拨打咨询电话: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0871-67797698
(二)监督电话:石林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7796492
(三)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871-63961261
附件:
附件1: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系统参加2026年“春城全国名校行”引才活动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
附件4: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
附件5:承诺书
附件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及专业方向证明(模版)
附件7:放弃报考岗位资格承诺书
附件8:报名操作手册
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