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进一步加强新区基层卫技人员储备,结合新区卫技队伍实际,决定由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联合各用人单位公开招聘部分专业卫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技人员。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范围、对象、具体条件和相关事项说明
(一)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要求,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学位和范围及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详见附件。专业类别以《2026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为准。
(二)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在38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人员需符合户籍或生源相关要求。户籍以2026年3月3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四)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毕业),或同期(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毕业并可在2025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6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五)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可以用原已取得的学历或研究生学历报考。
(六)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职位的人员不得报考;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报考的人员,不得报考。
(七)军队院校毕业生须取得学校出具的准予到地方就业证明并获得《就业协议书》再报考。
(八)本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九)凡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注册报名
时间:4月3日9时至4月13日16时。
报考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2026年宁波前湾新区公开招聘部分专业卫技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请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应在有效期限内)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提供以下2份PDF格式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至报名系统:
报名表(模板见附件2,命名格式:姓名-报名表)
资格审查材料:将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报名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合并为一个文档(要求工作经历的岗位将单位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纳记录等原件扫描合并),2026应届生将身份证、学生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全套教育部学生司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等原件扫描合并为一个文档(命名格式:姓名-资格审查材料)。
另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照片在300K以内,不大于320×400像素,不少于80×120像素,照片为jpg格式。照片上传成功后,请点击“报考信息预览”确认照片是否显示;报名截止前,未上传照片者资格审查不合格。
2、资格初审
时间:4月14日9时至4月16日16时。
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初审结果或再次报名
时间:4月17日9时至16时。
已网上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及单个岗位通过初审人数不足1:3的,再次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得改报。(再次报名后,单个岗位初审通过人数不足1:3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指标,并在宁波前湾新区管委会网站予以公布。)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无需进行网上缴费。
4、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6年4月22日9时至4月24日16时。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报考学历(学位)要求研究生学历各岗位的,不参加笔试,直接参加资格复审,无需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参考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并务必按准考证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1、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于4月2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岗位对应的医学基础知识和岗位对应专业知识(详见附件1),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笔试时,参加人员与招聘岗位1:1时,取消招聘计划。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前湾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qianwan.gov.cn/)上公布,同时通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报考学历(学位)要求研究生学历各岗位的(全科1和全科2),直接参加现场资格确认。
2、现场资格确认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通畅。报考人员须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学历(学位)要求研究生学历各岗位的,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表(附件2纸质版,贴照片并本人签名)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还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本科阶段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全科2岗位的,还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全套教育部学生司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对部分高校采用网签形式而不能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或复印件的,可提供学校证明(学校关于网签事项的通知或公告)
报考其他岗位的,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附件2纸质版,贴照片并本人签名)。并携带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从业)证书及其他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1)。要求工作经历的岗位(护理和超声科岗位)还需提供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纳记录等相关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全套教育部学生司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对部分高校采用网签形式而不能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或复印件的,可提供学校证明(学校关于网签事项的通知或公告)。
其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资格确认不合格等情形而空缺的面试名额,均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由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统筹组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报考医学类专业毕业研究生各岗位的(全科1和全科2),采用现场答辩式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回答问题的正确性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的唯一依据,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不足70分者淘汰。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加试一门面试。
报考其他岗位的,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求实精神、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若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如笔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确定排位。
最终考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前湾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按规定在宁波前湾新区管委会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招聘录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在办理聘用或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对象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结束后,因故造成拟聘用岗位空缺的,均不作递补。
三、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统一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聘期3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须在新区服务期限满5年后,方可办理流动手续。
(三)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在2026年9月30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材料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不能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或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组织实施,并在新区纪检监察工委、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督指导下进行。
本公告由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4-89280318。
监督电话:0574-89280149。
上述电话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联系(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1.2026年宁波前湾新区公开招聘部分专业卫技人员需求计划表.xlsx
2.2026年宁波前湾新区公开招聘部分专业卫技人员报名表.doc
宁波前湾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