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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在安徽省2026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中同步开展人才引进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4/30 09:00 ~ 2026/04/10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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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时间

2026/04/18

📄 公告原文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强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储备,根据工作需要,在安徽省2026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中同步开展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计划和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报考安徽省2026年度定向选调生,未被确定为初步人选且笔试成绩达合格线的部分高校考生,符合报考条件高校详见附件1。

(二)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50人(详见附件2),其中市直事业单位26人,市直事业单位及市属国企9人,县(区)直事业单位15人。

(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报考安徽省2026年度招录定向选调生有关资格条件(详见安徽省2026年度定向选调生招录公告)。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被确定为安徽省2026年度面向全国部分重点高校定向招录选调生初步人选但在体检后放弃选调资格的;

(二)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

(四)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五)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程序

引进程序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定岗、聘用进行。

(一)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bozhou.gov.cn/)。报名时间为2026年4月3日9:00—4月10日9:00,逾期不再补报。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只需选择报考岗位,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不需要填写,系统自动生成,与《安徽省2026年度定向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信息一致,如有个人信息变动,可自行修改。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面试。

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聘用等资格。

(二)资格初审

面试不设最低开考比例,不核减招录计划。开考比例最高为10:1,超过比例的,根据安徽省2026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0: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低于岗位入围面试分数线或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审查为不通过。报考人员应于报名后至4月10日12:00前登录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bozhou.gov.cn/)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情况。通过审查的,不能更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于4月10日14:00—17:3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且报名未满10:1比例的岗位,在此改报环节因改报原因未达到报考岗位入围面试分数线的人员,可于4月11日8:30—10:3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且报名未满10:1比例的岗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未达到10:1的岗位考生报名状态为待审核,4月11日12:00后查询最终审核状态。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将在亳州先锋网(https://www.bzxfw.gov.cn/)、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rsj.bozhou.gov.cn/)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提供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

3.博士、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教育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4.经院系党组织审查盖章的《亳州市在安徽省2026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中同步开展人才引进报名表》;

5.根据报考2026年度安徽省定向选调生岗位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证明等资料,如加盖学校党委或学院党委公章的党员证明、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证书。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证明材料、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提交的信息不符,或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核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4月18日集中在亳州市进行,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低于70分,则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录用计划数的,报考者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同一岗位如安排2个及以上面试小组的,为平衡不同面试小组考官评分的差异,保证公平公正,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面试最终成绩(结果保留2位小数)。具体方法为:考生面试最终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同一岗位全部考生面试平均成绩÷本小组考生面试平均成绩)。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差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其中岗位计划数为5人及以下的,差额2人;岗位计划数6—10人的,差额3人;岗位计划数超过10人的,差额4人。面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检对象。

本次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对于限制性别报考的岗位(202601、202602、202603、202604),如某一性别考生在体检或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情形,造成该性别组别名额空缺需进行递补时,可从未被录用的、同专业要求岗位的另一性别考生中,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与体检、考察合格的初步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

(六)公示、聘用及待遇

综合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引才对象名单,并在亳州先锋网(https://www.bzxfw.gov.cn/)、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rsj.bozhou.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办理聘用手续。拟引进人才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未按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定向引进人才服务期为3年(含试用期,事业单位试用期1年,国有企业试用期6个月)。根据人岗相适原则,统筹考虑引才对象的学习经历、专业背景等因素,将引才对象分配至相关岗位。不服从组织分配的,视为其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市直、县(区)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解决事业编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可分别享受事业单位管理七级(相当于正科级待遇)、管理八级(相当于副科级待遇)、管理九级待遇。符合聘用条件且引进单位有空缺岗位的,可聘用到相应管理岗位;市属国企引进人才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级别待遇和起算时间可参照事业单位定向引进人才执行,薪酬待遇按照各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三、培养使用

市委组织部对引进人才与定向选调生一并进行重点管理、跟踪培养,要求用人单位确定1名分管负责同志和1名工作人员结对联系和具体帮带,工作实绩突出的,择优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库。有意愿到基层工作的,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择优调任进县(区)直单位、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市级行政、参公部门补充工作人员,优先考虑符合调任资格条件的引进人才。

四、其它事项

(一)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不收取考生面试、体检及食宿费用;对未主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的人员,参照《安徽省2026年度面向全国部分重点高校定向招录选调生工作方案》有关费用标准,补助往返交通费。

(二)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一经发现考生存在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报考者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风考纪。

(四)本公告由亳州市委组织部、亳州市委人才工作局、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以上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五)政策咨询电话:0558-5555013;考务咨询电话:0558-5118606;监督举报电话:0558-5555052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附件1:亳州市在安徽省2026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中同步开展人才引进高校目录

附件2:亳州市在安徽省2026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中同步开展人才引进岗位表

中共亳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亳州市委人才工作局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日

附件1-高校目录.doc【15.5KB】附件2-亳州市在安徽省2026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中同步开展人才引进岗位表.xlsx【11.1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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