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因工作需要,大竹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职责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8名,限男性。主要协助民警开展治安防控、交通管理、执法办案、窗口服务以及从事留置看护等工作。工作时间、地点根据岗位及任务安排而定。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报考可放宽至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6年4月17日至2008年4月17日期间出生)的公民;持有A2及以上驾驶证的,可以延长至35周岁(1991年4月17日及以后出生);
4.净身高不得低于170厘米;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千克)=身高(里面)-110〕;
5.身体健康,体型端庄,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左右单眼裸视力均在4.6以上;
6.招聘后服从分配;
7.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履职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与其他单位没有劳动关系。
(二)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公安烈士或者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加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总加分累计不超过3分。
1.取得A2驾驶证的加2分,取得A1驾驶证的加3分;
2.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加2分;
3.公安技术类、公安学类、法学类、心理学类、计算机类以及汉语言文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的加1分;
4.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获得嘉奖的每次加0.5分;获得“四有”优秀士兵的每次加1分;获得三等功的每次加2分;获得荣誉称号、二等功及以上表彰的加3分。
(四)禁入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曾被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离职不满6个月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以及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9.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对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10.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3日至4月1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地点。大竹县公安局4栋一楼(信访室大厅);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二)报名的相关资料
1.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如实、准确填写《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提交报考相关材料。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2.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如实填写的《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个人征信报告1份(2026年4月12日后出具);
(4)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5)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需缴纳30元的意外险保险费用(保险费用由保险公司统一收取,费用一旦缴纳,不予退回);
(6)报名人员是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配偶或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持相关证明或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7)能证明自己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大竹县公安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应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人员、时间、地点:待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详见“平安大竹”微信公众号);
2.体能测试项目:10*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
3.体能测试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 男子组项目 | 标准 |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 10*4往返跑 | ≤13″1 | ≤13″4 |
| 1000米跑 | ≤4′25″ | ≤4′35″ |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
4.体能测试不计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5.体能测试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步笔试环节。
(五)笔试(100分)
1.笔试内容: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常用《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保密知识》等公安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
2.笔试人员、时间、地点:笔试不设开考比例,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均可进入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详见“平安大竹”微信公众号);
3.注意事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笔试。
(六)面试(100分)
1.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人员、时间、地点: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招聘人数和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对招聘名额按比例进行调整,减少招聘指标。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详见“平安大竹”微信公众号;
3.注意事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七)成绩计算
1.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加分项: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项。折合后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步体检环节。
(八)体检
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人员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具备招聘优先录取条件的人员优先确定;均具备优先条件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历从高到低为序确定;学历相同的,以年龄由小到大为序确定。
除“资格条件”中规定的身高及视力条件外,其余体检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可复检一次。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详见“平安大竹”微信公号)
(九)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政审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最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平安大竹”微信公众号公示。
(十)公示与聘用
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期间,由大竹县公安局组织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分配工作岗位;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递补
在本次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期间,遇有体检不合格、政审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依照本次招录最终成绩在岗位空缺范围内,依次补充录用人员。
五、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的指导下,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坚持“照章办事,阳光操作”,接受县公安局机关纪委、警务督察部门和群众监督,反对一切不正之风,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公告、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政审、拟聘人员公示等信息在“平安大竹”微信公众号公布。各招聘环节考生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大竹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大竹县公安局政工室。
招聘咨询电话:0818-6228009
监督电话:6895878